武汉男子买路虎,为什么4S店会倒贴345万?
去年6月6日,舒先生开车去沙湖车管所为新车上牌,没想到交警以实车发动机号与货物进口证明书所记载的发动机号不符为由不予上牌。根据交警开具的回执单,舒先生这才看到新车的发动机号码十分不清晰,号码之间还有多处连笔的情况。
原来是“揽胜”变成了“览胜”。回家拿出当时开具的购车发票一看,舒先生这才发现发票上写的是“览胜”,且是戴纳肯“览胜”,并非路虎揽胜。此后,舒先生开始质疑整车质量,将车分别送到天津、广东两家鉴定机构进行检验。
鉴定结论为:该车发动机号码不清晰,有连笔情况;发动机中的缸壳体、排气管、真空助力制动总泵安装支架、底盘下部的支杆等部位都发现了严重的生锈情况;12向电动座椅只有10向功能;备胎缺失;除此之外,制动管路未安装到制动管路卡槽内,可能导致制动失效,电器线路固定不牢,也可能造成线路短路并起火的后果。最后,两家鉴定机构一致认为该车不符合中国机动车国家标准。
几经交涉无果,舒先生遂委托律师于去年6月初提起诉讼,将汽车公司康顺祥瑞公司诉至黄陂区法院,要求判令解除购车合同,退还购车款115万元给予三倍赔偿计345万元等。终审判决了,汽车公司构成销售欺诈,赔345万
一审法院认定,康顺祥瑞公司的销售行为构成欺诈,判令其返还消费者购车款115万元,并向消费者赔偿3倍购车款,***计345万元。一审判决后,康顺祥瑞公司不服,向武汉市中院提起上诉。武汉市中院认为。
该案争议的焦点是康顺祥瑞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车辆、降低配置(12向电动真皮座椅减为8向电动真皮座椅)和虚拟配置(智能钥匙而非智能卡)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