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的破案原则是什么意思?
一是基层法院:一般民事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一是重大涉外案件(含涉港澳台案件)。所谓涉外案件,是指有涉外因素的案件。
民事案件,如原告或被告是外国人,涉案财产在外国等。所谓重大涉外案件是指纠纷
标的额大、案情复杂的涉外案件,或者当事人人数众多、居住在国外或者具有多个国籍的案件。
件。
二是在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所谓本辖区影响较大的案件,一般是指政治或经济案件。
有重大经济影响的案件。政治影响较大的案件,主要指诉讼当事人或诉讼对象和标的。
事情涉及的人或事有较大的政治影响,如党、政、军官员或人大代表。存在
有重大经济影响的案件主要是指诉讼标的较大,争议法律关系涉及国家经济、政治的案件。
政策执行等情况。
三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目前此类案件主要包括海事、海商案件。
、专利纠纷案件、商标侵权案件。海事和海商案件只能由海事法院管辖(海事法院和普通
同级中级法院),其他法院不能管辖;专利纠纷案件只能由省级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以及青岛、大连和各经济特区的中级人民法院,其他法院没有管辖权。
第三,高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是本辖区内影响较大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这个
这种情况很少)。就连我们平时在媒体上看到的大案要案,全国人民都知道。
由中级法院审理。
第四,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案件。所谓的
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是指案件性质严重,案情特别复杂,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案例,这样的案例很少;所谓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是指只要是最高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它审理的案件,不论该案件属于哪一级管辖,它都有权
案件自行提起审判,从而获得对案件的管辖权。这是法律赋予最高司法机关的特殊管辖权。
非凡的力量。但需要明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作为一审管辖的民事案件,受一审和终审管辖,不能对簿公堂。
动词 (verb的缩写)
刑事案件:
一是基层法院: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和恐怖活动的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3.高院: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大刑事案件。
四。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行政案件:
一是基层法院:只要不是中级法院审理的,都是基层法院审理。
二、中级法院:
(1)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办理的商标案件,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专利复审委员会办理的专利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以省部级单位为被告的案件;
(四)被告为县级以上政府、基层法院不适宜审理的案件;
(5) * * *社会影响较大的诉讼和集团诉讼案件;
(六)重大涉外或涉港澳台案件;
(七)国际贸易行政案件;
(八)反倾销和反补贴案件;
(九)证券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