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地址

公司名称:四川省阿坝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址:马尔康县马尔康镇达萨街261号。

帖子:624000

值班电话:0837-2822701

传珍:0837—2823884

机构性质:行政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提出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建议;负责本辖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

(二)负责本地区各类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并实施监督管理。

(三)依法监督检查市场竞争,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四)依法监督市场交易,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负责查处经销掺杂使假、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

(五)负责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和监督。依法监管经纪人和经纪机构。

(六)依法实施经济合同行政监督,查处利用合同诈骗等违法案件,组织企业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负责监督动产抵押物的登记和拍卖。

(七)负责商标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组织评选和推荐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印制;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评估机构的工作。

(八)负责广告和广告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九)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和私营企业。

(十)负责本地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人事、计划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对外交流合作和人才培训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和行业协会、学会、消费者委员会的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部部门:

办公室:协助主任处理日常工作,起草、审核相关文件;负责文秘、政务信息、督查、文件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接待、统计、机要管理、信息管理和综合会议组织工作;承担综合研究,协调整体研究工作;负责本系统的目标管理;负责政府宣传工作,制定政府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

人事教育处(挂离退休人员工作部牌子):组织管理本系统及事业单位、直属事业单位、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承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副局长及本级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系统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基层开展评比表彰和创先争优活动;负责本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的评定;研究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老干部管理工作。

计划财务部:组织实施财务监督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和方法;管理本系统的资金、财务、设备和国有资产;编制系统预算计划,审核决算计划;办理各种资金的收付;监督检查各县局财务、会计和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本系统的材料、设备和票据的管理。

法律部:负责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的调研和统筹;负责本局审理案件的审核;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工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听证;组织实施执法责任制,指导本系统的法制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工作,制定法制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

监察室:对本单位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决定和命令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本单位党组及其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构报告,经批准后有权进行初步核实;受理对管辖范围内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投诉、检举和申诉;按照有关规定,查处辖区内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协助本单位党组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监督检查本单位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督促、协调本单位及所属系统研究制定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制度和措施;负责本单位及所属系统的财务、资金、基建审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委工作;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规范市场秩序和交易规则的规章制度、具体措施和办法;依法组织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负责各类市场的登记管理和监督管理,规范市场开放、交易和服务行为;监督管理经纪人和经纪机构;组织和监督拍卖行为;组织指导市场专项整治。

企业登记监督管理部(挂外商投资企业登记部牌子):组织实施企业登记管理、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办法;组织管理企业登记,核准登记单位名称;审批、核发辖区内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并监督检查其登记注册情况;指导、协调和查处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和非法经济组织的行为;指导和协调全州企业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办事处)和其他营业性机构的登记初审、年检和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组织管理活体产品抵押登记,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登记管理、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具体办法;调查掌握当地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情况,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登记注册、名称核准、年检和照片贴花工作;查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指导和协调全州个体私营经济的登记、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的工作。

公平贸易科(隶属消费者保护科):组织实施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规章制度、具体措施和方法;监督检查市场经营者的交易行为;组织查处市场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案件;监督和协调本系统查处经济违法案件;会同法律事务部门承办案件的复议工作;会同计划财务部门,做好工商系统办案经费和罚款、办案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经济检查支队办案;组织实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规章制度、具体措施和方法;组织查处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负责“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具体措施和方法;组织对商标和特殊标志的使用以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监督管理;负责商标印制的监督管理;组织查处本地区重大商标违法案件;指导和协调商标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一般商标侵权纠纷的行政调解;保护商标专用权,引导和支持企业争创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组织实施广告及其他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审批国有广告经营单位,颁发广告经营许可证;审核并上报中外合资、合作广告企业;依法查处虚假广告和违法广告;对广告经营单位进行年度经营资格检查;指导广告审查机构的广告审查工作。

直属分公司(挂经济检查支队牌子):登记、监督、管理国有企业及其参股公司;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查处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建立“12315”投诉举报中心,负责消费者投诉举报;对进入国有市场的现场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进行登记、监督和管理;审批、注册、监督和管理国有企业和国有商标印刷单位的商标;国有广告经营单位的审批、登记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和管理国有企业合同;完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代理服务中心(企业):负责代理机构的后勤服务保障;承办机关委托的部分行政事务;承担主管部门委派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实现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增值。

领导名单:

魏平:党委书记、主任。

张光明: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俊: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启金: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明华:党组成员、党委书记。

扎西彭初: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刘卫芳:研究员。

柳岩:副研究员。

彭迪:副总干事。

吴:副研究员。

领导分工:

魏平:董事、党委书记。主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全面工作。

张光明: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市场、检验、公平交易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分管市场监督管理、经济检查支队、公平贸易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系州消费者委员会。

李俊:副局长、党组成员。负责企业、个人、商标、广告、直属分公司。协助魏平同志分管财务工作。分管企业登记监督管理科、个体私营企业监督管理科、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直属分局、计划财务科。联系州个体劳动者协会。

郭启金:副局长、党组成员。负责法制工作,协助魏平同志负责人事教育、扶贫、地方志编纂工作。负责人事教育和法律事务。

何明华:党委书记、党组成员。负责本机关党的建设、本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本机关队伍建设。分管党委办公室、团支部、妇联、工会。

扎西彭初: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协助魏平同志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基本建设工作。分管监察室和基建办公室。

刘卫芳:研究员。负责主任交办的调查研究工作。

柳岩:副研究员。负责主任交办的调查研究工作。

彭迪(副处级):协助魏平同志分管老干部工作,分管离退休工作部和干休所。

吴:副研究员。协助魏平同志负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