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侵权产品判断标准
侵权或假冒产品
凡在节能灯、灯具、浴霸、集成吊顶产品(包装、产品本身、广告、厂商名称等)上出现与“Opple”、“OPPLE”相同或近似字样的,)均为侵权或假冒产品。
标准
在节能灯、灯具、浴霸、集成吊顶、电器产品以外的产品上使用与“Ople”、“OPPLE”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是否构成侵权,应具体分析。判断标准是其产品是否与欧泊产品相混淆,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误以为其产品是我公司生产的产品。
标准之一
评判的标准之一就是产品相关性强。
第二个判断标准
第二个标准是使用我公司的荣誉,如“中国驰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