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城广场的标志是谁设计的?
作为这座城市的标志性雕塑,矗立在济南广场上的春天的象征,其版权不在济南。8年过去了,终于改变了。近日,《春标》设计者王先生已与济南相关单位达成版权转让协议,一次性转让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等全部产权。
据悉,矗立在泉城广场上的泉灯塔建于1999年8月,已成为济南的标志。。这个设计在122个参赛作品中一举中标。但在当时签订的委托设计、制作、安装合同中,双方并未约定“春标”的著作权。按照著作权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委托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这意味着济南只拥有有形的春标,但春标等无形知识产权的使用、开发和收益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据泉城广场负责人介绍,泉标多年的商业开发会侵犯他人版权,将越来越明显地制约济南旅游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发现非法使用也很难维权,会对济南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王先生得知情况后,欣然表示愿意转让《拳表》的版权。根据王与方济各南拳标文化传播公司达成的版权转让协议,复制权、发行权等版权权利一次性全部转让给济安。有关人士分析,这意味着全标版权最大限度地回归济南,受让方有权申请商标注册,自行使用或授权他人用于各种商业和公共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