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或更多的项目需要招标?

法律分析:工程类合同估算金额超200万。货物合同金额预计超过一百万。服务类别的预计合同金额超过500,000。一般国家出资或贷款200万以上的施工合同;一百万以上的采购合同;50多万的勘察设计合同。只有关系公众利益和公众安全的项目才需要公开招标,其他可以邀请。但由于各地做法不同,建议在参与投标前咨询相关项目负责人或当地相关部门。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2000年5月1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发布)第七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654.38+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