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品的使用可以算商标使用吗?

您好,您所说的可以参考商标侵权的内容。一般来说,任何将他人商标用于商业目的的行为都是侵权行为,商标侵权行为大致如下: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商标侵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可能造成混淆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变更注册商标,并将变更商标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场的;

(五)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记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引人误解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权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加工、生产工具、生产技术或者经营场所等便利条件的;

(七)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突出其标识功能,容易误导相关公众;

(八)在不同或者不相似的商品上,复制、模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者其主要部分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可能损害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

(九)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推广或者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误导相关公众。

(十)造成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其他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