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商标申请采用什么原则?

 加拿大现行的商标法为1985年的商标法,注册加拿大商标采用的是使用在先原则。在加拿大,商标是指用来区别不同所有人制造、销售、租借或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标志。在加拿大打算使用以及打算被许可使用商标的人、在加拿大已经使用商标的人、其所属国是巴黎公约或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已在其所属国注册或申请注册该商标并已经在任何地方使用该商标的人、已经在任何一个巴黎公约或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同使用该商标且该商标已在加拿大驰名的人以及以上四类的继承人均可在加拿大申请商标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