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有哪些禁忌?
对于一个公司店来说,一个不吉利的名字意味着会失去很多生意。所以在命名的过程中,一般都是忌讳用禁忌语来命名的。公司的名字要给人一种吉祥如意的感觉,唤起人们美好的联想。例如,可口可乐公司的名字不仅响亮、朗朗上口,而且给人一种愉快的感觉。因此,当可口可乐进入中国市场时,它迅速占领了饮料市场。再比如金利来公司,英文名是GOLDLION“Golden LION”,中文翻译成GOLD,读音翻译成Lilai,使得金利来这个名字不仅朗朗上口,而且吉祥如意——金钱红利源源不断,因此特别受人们青睐,长期畅销。相反,如果公司的店名没有取得好,可能会造成产品滞销。比如一家公司取名为“碧舒”公司,因为“碧舒”二字让人联想到“输”,当它进入香港市场时,喜欢打麻将又迷信的香港人对这个品牌名称深恶痛绝,从而使这个产品失去吸引力。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生产的一款汽车名为“NOVA”,“noca”在英文中是neo star的意思。名字真的很美,但是在拉美国家没人管。这并不是因为产品价格高或者产品质量不好。事实上,作为世界著名的汽车制造商,通用汽车在拉美享有很高的声誉。问题出在“NOVA”这个品牌名称上。虽然NOVA的英文意思挺好的,但是在西班牙可以找到。因为语言不吉利,很少有人买。无独有偶,美国艾滋病公司也曾因居民提供及时的急救服务而在全国享有盛誉,业务蒸蒸日上。然而,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人们已经远离了他们过去非常喜爱的艾滋病救护车,没有人愿意再乘坐公司的救护车。原因也在于名字。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艾滋病在西方国家流行,而艾滋病恰好与公司救护车同名。人上了这种车,就会感染艾滋病,就会死,那么人怎么能不害怕躲避呢?因此,企业在给产品品牌命名时,一定要仔细研究语义、语音、国别的差异,同时也要仔细研究社会环境的变化,防止品牌名称含有不吉利的含义。第二,避免不吉利的发音。选择发音不吉利的字,是命名的大忌。单词的不祥读音,包括多音字、谐音字、含义不清的微缩字,会影响商品信息的准确传播,给人们的理解带来很大不便,影响产品的销售。如果用多音字给名字,当名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读音时,更容易让人无所适从。例如,在餐厅,“了”有两种读法,一种是“了”,另一种是“越”,让人无法读出哪个音更好。例如,下面的词有两种读法,如兴、行、生、孟、冲、钱、、超。当然,我们并不是说在命名上千万不要用多音字,但至少要保证别人能确定自己的发音,不念错。再比如,谐音词往往会误导人们对商标名称的理解,产生不良后果。如果有“胆汁”广告公司,法人是马先生。自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没有做过一笔生意。当然,由于“马”被紧紧勒住,很难发挥它的手脚。某“亨德里克斯”有限责任公司在成立时特意选择了这三个对他们来说颇有意义的词:“亨德里克斯通达”,一帆风顺,仿佛万事亨通;“翠为玉,意为珍宝,亦青亦绿,有发展之意”;“思考”就是思考,思考,就是有脑子,有智慧。三个字结合起来应该是完美的,但是公司成立至今,发展不大,甚至濒临频繁倒闭?但是,只要我们仔细分析,就会发现亨德里克斯,看原话,每一个字都很好。如果把它们组合在一起,就成了另一种情况:“亨”和“哼”是谐音,是痛苦的声音,“翠”和“伟”是谐音,“伟”是过劳的意思,比如鞠躬。想想“死”的古音,“死”就是走向死亡,走向绝地,很难发展。三个字组合起来就是:先发出痛苦的“哼”声,然后精疲力尽,最后走向死亡,这样的公司怎么发展?三、避免企业名称的雷同和假冒是企业之间区别的具体标志,但遗憾的是,我国的企业名称雷同越来越多。有些企业不是靠自己的努力来创造自己的声誉和知名度,而是想尽办法使用其他知名企业的名称来误导消费者,扩大影响。北京石材集团1986核准注册后,随着知名度的提高,国内申请石材公司的企业很多,包括沈阳17,沈阳1990,北京60石材公司,1993。天津“狗不理”有130年的历史,现在全国至少有200家假冒的“狗不理”。在中国,以长城、熊猫、华商、华夏、科海命名的商家数不胜数,如牡丹、熊猫、长城等,经常被重复使用。就茶叶而言,其命名几乎以猴为主,包括猴牌、猴王牌、金丝猴牌。以前有这样一句顺口溜:“到处都是棉花树开花,到处都是珠江流,没有羊满街跑,到处都是熊猫走路。”讽刺国内企业名称雷同、人云亦云、博采众长的现象,这是命名的大忌。命名也是一种创造,应该是独一无二的。世界上许多著名的公司都是精心创造的结果。比如中国的“傻子瓜子”、“王麻子剪刀”、“娃哈哈”,都是因为名字独特响亮而家喻户晓。一是文字不同但读音相近、意思相同的品牌和商标,如三羊和山羊、闫飞和闫飞、555和三五、双菱和双菱、何山和鹤山等。如“田敏”牌、“大民”牌、“金丰”牌、“金风”牌等。公司被点名,禁止跟风。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社会。一个公司只有创造一个新颖独特的名字,才能让人惊艳。公司名字一定要抱着天下第一,争创天下第一的信念。索尼、万宝路、可口可乐等世界知名品牌的命名在当时是史无前例的。避免重名误解的方法就是标新立异。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一些别有用心的企业故意采用与知名品牌近似的品牌名称,以此欺骗消费者,谋取不义之财。这种做法通常是一种侵权行为,这样做的企业往往会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第四,避免打破规则。在给公司命名时,产品名称不应违背国家和宗教信仰。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不仅产品卖不出去,还会引起人们的强烈反对。世界上的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喜好和禁忌。商标命名时,要充分考虑商品销售地区人们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特点。对于他人难以理解或容易引起误解和歧义的词语,禁忌的词语或当地人不喜欢的事物,在出口商品命名时一定要精心设计,坚决避免。尽量选择人们喜欢在主要销售区域看到的东西的名称。比如“芳芳”牌化妆品,它的拼音是“fang”,在英语中是毒蛇的尖牙的意思,不会被英国人喜欢,甚至会让人觉得很可怕。像这样的名字不适合做出口商品的商标。比如印度人崇拜牛,如果鞋类产品用牛做商标,那就失败了。此外,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习俗差异很大,比如同一种动物或植物,会有不同的象征意义。比如猎熊,在中国乃至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都非常流行,是“和平”和“友谊”的象征。但在信奉伊斯兰教的伊斯兰国家或地区,消费者是非常忌讳的,因为它长得像一头肥猪。再比如,鹤在中国和日本被视为长寿的象征,而在法国则被视为傻子或妓女的代表。菊花在意大利被视为国花,但在拉美一些国家被视为不吉利的象征。比如中国的菊花牌电风扇出口到这些国家,销售前景必然惨淡。可见,商品命名时必须考虑国际市场的文化因素。不好的选名,尤其是忌讳,会让消费者对名品反感,结果当然是卖不好。比如国内某公司的白象牌电池,质量和装修都无可挑剔。商标图案是一只可爱的白象,鼻子卷在绿色的棕榈树中间,上面写着两个英文单词“White Elephant”,下面写着“Made in China”。中国人觉得名字和logo都很好。但是这种商品卖到国外就被忽略了,卖回国内。后来才知道原来商标名犯了大忌。在英语中,“白象”被比喻为“笨重的东西”。既然是废品,买了有什么用?所以,在给商品命名时,不要“讳莫如深”。一旦“忌讳”,不仅会失去吸引消费者的魅力,还会让消费者产生反感和厌恶,造成不应有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