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的12瓶茅台每瓶加价100卖出。被鉴定为假酒后,卖家被判退一赔三。卖家不公正吗?

卖方从第三人处回收茅台酒时,未查验供应商的许可证和茅台酒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因此被罚一次假,赔三次。卖家没有被冤枉。

如今,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也提高了。酒席上喝一瓶茅台能让他们更有面子。但是市场上的茅台是真的假的,一定要提前了解清楚再买,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在这个事件中,杂货店应该构成消费欺诈,也是极大的满足。

发生了什么事?

温州一家食品店以每平方米3700元的价格回收了两箱12瓶茅台酒,以每箱3800元出售。没想到,当两瓶茅台酒被鉴定为假酒买家并告上法庭时,这家杂货店的老板觉得很委屈。事件发生后,在网上引发网友热议。市场监管局委托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对涉案茅台酒进行鉴定后,认定茅台酒为假冒伪劣产品,注册商标,故经销商需向李先生赔付三倍。

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他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需要赔偿。故法院认定李先生退一赔三的诉讼请求合理支持。

我个人的看法是什么?

我觉得食品安全重于泰山。每一个经销商都要保证在经营过程中及时淘汰不符合相关标准的食品或饮料,以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