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绿色认证?

法律分析:申请人从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及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领取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相关材料,或从中心网站下载。申请人应当填写并向所在省绿色办提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和生产情况调查表》及以下材料: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基地+农户”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名单及管理制度)、产品执行标准、产品注册商标。

法律依据:农业部《绿色食品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绿色食品”产品是指按照农业部《绿色食品标志管理暂行办法》审查批准,并获得农业部颁发的“绿色食品”证书的产品。

第三条“绿色食品”产品实行三级质量管理。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生产企业严格按照“绿色食品”的实施标准,在生态环境、生产操作规程、食品质量、卫生标准等方面进行全面质量管理(TQC)。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垦主管部门(含七省区南亚热带作物主管部门)对本地区“绿色食品”企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农业部指定的部级环保和食品检验部门对“绿色食品”企业进行抽检和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