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代理机构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吗?

商标代理机构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商标代理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复审或者其他商标事宜。

法律依据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

商标法所称商标代理机构,包括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和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商标代理机构从事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主管的商标代理业务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商标局备案:

(一)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证明或者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律师事务所的证明并留存复印件;

(二)提交商标代理机构的名称、住所、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三)提交商标代理从业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商标代理机构的信用档案。商标代理机构违反《商标法》或者本条例规定的,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公告,并记入其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