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申请材料
申请驰名商标所需材料
1.证明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的相关材料;
2.证明该商标使用期限的相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和注册的历史和范围;
3.证明该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相关材料,包括广告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理范围、宣传媒体类型、广告量等相关材料;
4.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到保护的相关材料,包括该商标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到保护的相关材料;
5.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近三年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面积等相关材料。
中国驰名商标需要保护吗?
驰名商标,一个人们越来越关注的话题,频频出现在各地媒体上。驰名商标作为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商标,其功能远远超过区分商品来源和提供服务,成为市场竞争的利器。
作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我国从1987开始了按照公约要求和国际惯例认定驰名商标的探索实践。
1987年8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在商标异议案中认定美国必胜客国际有限公司的“PIZZAHUT”商标为驰名商标,驳回澳大利亚宏图公司在同一商品上注册的相同商标。这是中国加入《巴黎公约》后认定的第一个驰名商标。
此后,中国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多起商标争议案件中做出了驰名商标的认定。在1988至1991期间,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分别认可了?“力士和力士?商标,美国菲利普莫里斯公司?万宝路?商标,中国北京同仁堂有限公司?同仁堂?商标,来自上海协昌缝纫机厂?蝴蝶?该商标是驰名商标。
在上述驰名商标的认定上,一直坚持国际通行的“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中国对驰名商标的认定始于保护外国商标的需要。
保护驰名商标的法律规定
驰名商标保护的法律依据主要有我国《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以及最高法院的三个司法解释,即《关于审理商标案件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的解释》, 《关于诉前制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的解释》、《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此外,我国刑法和刑事司法解释也规定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
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如下:
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有三个条款涉及驰名商标。《商标法》第13条1被认为是我国驰名商标制度的核心条款和基本原则。《商标法》第14.2条规定了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五个因素,《商标法》第41.2.3条规定了驰名商标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时间。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四款和第四十五条第五款分别对《商标法》第十三条进行了修改。没有注册?然后呢。没用?对程序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3.6条规定了企业名称与驰名商标的冲突。
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3年4月17日颁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进一步细化了这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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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复审驳回是怎么回事?商标复审驳回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对于被驳回的商标,申请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驳回复审程序。申请驳回复审程序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驳回商标复审的申请人必须是商标被商标局驳回的原申请人,其他人没有资格申请。
2.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被驳回。
3.被驳回的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的理由。
否则,复试申请视为无效。
4.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将《商标驳回通知书》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原件送交商标评审委员会。
5.缴纳商标评审费。
符合上述要求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受理申请。手续不全的,应当限期退回申请表。
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过分析和集体讨论,以多数委员的意见作出最终决定。如果多数委员认为申请复审的理由成立,则最终决定否定商标局的反驳意见,准予初步审查并发布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申请复审的理由不能成立的,最终决定维持商标局的反驳意见,不进行初步审定,再予以驳回。
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终局决定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申请人和商标局都必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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