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和上法庭的定义和区别。

成语:在法庭上的发音:duìbùgőng含义:原意是在政府中受到质疑,现在的意思是对抗或上法庭。书籍:诉状、起诉书等;查书:被质疑;法院:过去指官员审理案件的地方。还做“对簿公堂”。出处:“将军令长实幕府急责。”(《史记·李将军列传》)例:1。合同到期后商标仍在使用,尚道咖啡与两家加盟商对簿公堂。(中国经营报,2008年6月19)2。即使这些评论是真的,打官司的高额费用也足以让他们销声匿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