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省进口葡萄酒没有标准怎么处理?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葡萄酒的术语、分类、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存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由新鲜葡萄或葡萄汁发酵制成的葡萄酒。

2参考标准

GB 191包装、贮存和运输图形标志

GB 2758发酵酒卫生标准

GB 4789.2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的测定

GB 4789.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的测定

GB 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 10344饮料和酒标签标准

GB/T 15038葡萄酒和果酒通用试验方法

3术语

3.1无气葡萄酒

在20℃时,二氧化碳的压力小于0.05兆帕

3.1.1干酒

总糖(以葡萄糖计,下同)小于或等于4.0g/L的葡萄酒

3.1.2半干葡萄酒

总糖4.1 ~ 12.0 g/L的葡萄酒。

3.1.3半甜葡萄酒

总糖12.1 ~ 50.0 g/L的葡萄酒

3.1.4甜酒

总糖大于或等于50.1g/L的葡萄酒

3.1.5调味酒

葡萄酒是通过浸泡芳香植物或加入芳香植物的浸提液(或蒸馏液)制成的。

葡萄酒

3.1.5.1干调味酒

总糖小于或等于50.0克/升的调味酒

3.1.5.2甜味葡萄酒

总糖大于或等于50.1g/L的调味酒

3.1.6无香料酒

葡萄酒除外3.1.5。

3.2起泡葡萄酒

葡萄酒经过封闭二次发酵产生二氧化碳,20℃时二氧化碳压力大于等于0.35MPa。

葡萄酒(250毫升/瓶果汁)。

3.2.1布鲁特起泡酒,一种天然起泡酒

总糖小于或等于12.0克/升的起泡酒

3.2.2超干起泡葡萄酒

总糖12.1 ~ 20.0 g/L的起泡酒。

3.2.3干汽酒

总糖20.1 ~ 35.0 g/L的起泡酒。

3.2.4半干起泡葡萄酒

总糖35.1 ~ 50.0 g/L的起泡酒。

3.2.5甜汽酒

总糖大于或等于50.1g/L的起泡酒

3.3碳酸葡萄酒和充气起泡葡萄酒

20℃时,二氧化碳(全部或部分人工灌装)压力大于等于0.35MPa(按250mL/瓶计算)。

葡萄酒。

3.3.1 brut碳酸葡萄酒,一种天然充气起泡酒

总糖小于或等于12.0克/升的起泡酒

3.3.2超干碳酸葡萄酒和绝对干充气起泡酒

总糖12.1 ~ 20.0 g/L的起泡酒。

3.3.3干充气起泡酒干充气葡萄酒

总糖20.1 ~ 35.0 g/L的起泡酒。

3.3.4半干碳酸酒和半干充气起泡酒

总糖35.1 ~ 50.0 g/L的起泡酒。

3.3.5甜味碳酸葡萄酒和甜味充气起泡酒

总糖大于或等于50.1g/L的起泡酒

4分类

4.1按颜色分类

4.1.1白酒。

4.1.2粉酒。

4.1.3红酒。

4.2按CO2压力分类

4.2.1清酒

A.干葡萄酒;

B.半干葡萄酒;

C.半甜葡萄酒;

D.甜酒;

E.调味酒:干调味酒;甜而有味道的酒。

4.2.2起泡葡萄酒

A.天然起泡酒;

B.绝对干的起泡葡萄酒;

C.干汽酒;

D.半干起泡酒;

E.甜汽酒。

4.2.3充气起泡葡萄酒

A.天然充气起泡酒;

B.绝对干的充气起泡酒;

C.干充气起泡酒;

D.半干充气起泡酒;

E.甜味充气起泡酒。

5技术要求

5.1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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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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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葡萄酒近似无色,淡黄中带绿,浅黄,稻草黄,金黄色。

│ ├————————┼—————————————————————————————

│ │红酒│ │紫色、深红色、宝石红、红褐色、棕红色。

│ ├————————┼—————————————————————————————

│颜色│粉色酒红色│粉色、浅玫红、浅红色

│ ├————————┼—————————————————————————————

外观│ │风味酒│深红色、棕红色、浅红色、金黄色、浅黄色。

├———┼————————┼—————————————————————————————

│ │ │清澈、透明、有光泽、无明显悬浮物(用软木塞密封的葡萄酒允许有3

清晰度│││││

│ │ │软木渣1mm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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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汽酒注入杯中,应该有细密的串珠状气泡上升,而且有一定的量。

│ │起泡程度│ │

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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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7

│香气├—————————————————————————————————————————

│││││││││││││││││││││││││││││947

├———┼————————┼—————————————————————————————

│││││││││││││││││││││││││││││947

│ ├————————┼—————————————————————————————

香气与口感│││甜味和半甜味葡萄酒││││││││││94│││94

│ ├————————┼—————————————————————————————

品味││││││││││││9││││││││9│

起泡葡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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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7

│ ├————————┼—————————————————————————————

│││││││││││││││││││││││││││││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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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典型突出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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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物理和化学要求

物理和化学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物理和化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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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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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20℃) │甜味和调味酒│ 11.0 ~ 24.0

├————————————————┼—————————

% (v/v) │其他类型的酒│ 7.0 ~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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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式│ ≤4.0

│ ├———————————┼—————————

│ │半干式│ 4.1 ~ 12.0

│ ├——————————————————————————————————————————————————————————————————————————————————————————————————————————.

│静态│半甜型│ 12.1 ~ 50.0

│葡萄牙├———————————————————————————————

│葡萄│甜型│ ≥50.1

│├—————————————————————————————————————————————————————————————————————————————————————————————————————————————————————葡萄酒

││││││≤50.0

总糖(以葡萄糖计算)│├—————————————————————————————————————————————————————————————————————————————————————————————————————————————————————.

G/L │ │甜味│ ≥50.1

├————┼———————————┼—————————

│从│自然类型│ ≤12.0

│ ├————————————————————————————————————————————————————————.

│添加│绝对干燥型│ 12.1 ~ 20.0

│ ├—————————————————————————————————————————————————————————————————————————————————————————————————————————————————————————————————————————————————————————————————————

│首发│干式│ 20.1 ~ 35.0

│ ├————————————————————————————————————————————————————————.

│葡萄牙│半干型│ 35.6438+0 ~ 50.0

│ ├————————————————————————————————————————————————————.

│白酒│甜型│ ≥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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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定酸(以酒石酸计)│甜味和调味酒│ 5.0 ~ 8.0

├————————————————┼—————————

G/L │其他类型的酒│ 5.0 ~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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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酸(以乙酸计),g/L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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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离二氧化硫,mg/L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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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二氧化硫,mg/L │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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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浸膏│白酒│ ≥15.0

│————————————————┼—————————

G/L │红色、粉红色和调味酒│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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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白酒和调味酒│ ≤10.0

│————————————————┼—————————

Mg/L │红色和粉红色葡萄酒│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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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碳(20℃) │ │

│发泡、充气发泡├—————————————————————————————————————————————————————————————————————————————.

兆帕│ │ ≥250毫升/瓶│ ≥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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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上表范围内,允许差值为1.0% (v/v)和20℃。

5.3卫生要求

铅和细菌指标按GB 2758执行。

6测试方法

感官和理化要求的检验方法按GB/T 15038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卫生要求的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按GB 4789.2规定的方法检测,大肠菌群按GB 4789.3检测。

采用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铅按照GB 5009.12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7检验规则

7.1不合格分类

样品的卫生、感官和理化指标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应记录为不合格。不合格类别如下:

A类不合格——卫生要求、感官要求、挥发酸、干浸出物、总二氧化硫、二氧化碳、

标签标志。

B级不合格——酒精含量、总糖、滴定酸、游离二氧化硫、铁、净含量偏差。

7.2组批

同一生产时期、同一类别、包装出厂、同一批号的产品为同一批次。

次要产品。

7.3取样

7.3.1根据表3中规定的取样方案取样。样品装在瓶子里。

表3抽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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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量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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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量n │ ≤375mL/瓶│ 8 │ ≤375 mL/盒│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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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数)│ ≥500mL/瓶│ 4 │ ≥500 mL/瓶│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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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样方法

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N盒,然后从N盒中各抽取一瓶,抽取的一半样品为该批产品的样品。

将进行此项测试,另一半由供需双方盖章,以供审查和仲裁。

7.4交货(出厂)检验

7.4.1出厂检验是产品出厂时必须进行的检验。每批出厂产品出厂检验后,应附有

制造商技术检验部门签署的质量证书。

7.4.2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理化指标和净含量偏差。

7.4.3交货检验的判定规则

当被检样品的所有检验项目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如有不合格项目,应进行复检。

从同批次产品中抽取两倍的样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复验结果,若有一项A级不合格或

B类有一个以上不合格,则判整批产品不合格。

7.5型式检验

7.5.1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质量的综合评定。

7.5.2型式检验应在每个生产季节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当进行。

A.改变原材料;

B.改变关键流程;

C.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7.5.3型式检验项目包括卫生、感官、理化指标、净含量偏差和标签标志。

7.5.4型式检验的判定规则与出厂检验的判定规则相同。

7.6仲裁检验

供需双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可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委托有关单位仲裁。

检验,以仲裁检验结果为最终结果。

8标记、包装、运输和储存

8.1徽标

8.1.1标签标记

葡萄酒的标签应注明:葡萄酒名称、类别(或含糖量)、酒精含量、原汁含量、净容量、厂名、

出厂地址、批号、商标、包装年份、标准代号和编号,符合本标准的产品可以不标注保质期。上/更好/以前/一个姓氏

上述具体标注方法按GB 10344执行。

8.1.2包装标志

瓦楞纸箱应标明厂名、酒名、规格、批号、瓶数和日期,并标明“小心轻放?、

“请勿倒置”字样和标志的使用应符合GB 191的规定。

8.2包装

8.2.1内包装必须使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容器应整洁、干净且包装紧密。

不漏风,不漏酒。

8.2.2外包装必须使用合格的瓦楞纸箱或木箱。箱内应有防震、防碰撞的隔垫材料。

包装容量

20℃时20瓶平均净容量大于或等于500mL/瓶时的允许偏差:10ml;少于500毫升/瓶

7毫升。

8.3运输和储存

8.3.1包装葡萄酒允许在5 ~ 35℃下运输和储存。

8.3.2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保持工厂清洁、干燥和通风良好,并严格防止阳光直射。

直接接触潮湿地面,不接触或靠近有腐蚀性或易霉变潮湿的物品,不含有毒物质。

物品堆放在一起。用软木塞密封的葡萄酒必须水平放置或倒置。

8.3.3如果瓶装酒在上述条件下储存,不得浑浊或酸败,否则由生产商负责处理。

18月以上的葡萄酒,允许有少量沉淀。

注:出口产品以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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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研究所和北京夜光杯酒厂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琦、金、白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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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实施1994-05-05+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