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报保健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996卫生部发布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将保健食品定义为: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合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2005年,我国实施《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实施)》,将保健食品定义为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合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的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

国内保健食品产品注册申请材料:(1)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登记文件的复印件。

(三)提供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通用名称与已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不一致的检索材料(从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数据库中检索)。

(四)申请人取得他人专利不构成侵权的保证书。

(5)提供商标注册证明(未注册商标不需要)。

(六)产品研发报告(包括研发思路、功能筛选过程、预期效果等。).

(七)产品配方(原料和辅料)及配方依据;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的来源及其使用依据。

(八)功能性成分/标志性成分,功能性成分/标志性成分的含量和检验方法。

(九)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其详细说明和相关研究资料。

(十)产品质量标准及其制备说明(包括原辅料质量标准)。

(十一)直接接触产品的包装材料的种类、名称、质量标准和选用依据。

(十二)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及其相关材料,包括:

1,测试申请表;

2、检验单位检验验收通知书;

3、安全毒理学试验报告;

4.功能测试报告;

5、兴奋剂、违禁药物等检测报告(申请注册缓解体力疲劳、减肥和提高生长发育功能);

6、功效成分检测报告;

7.稳定性测试报告;

8、卫生学检测报告;

9.其他检验报告(如原料鉴定报告、菌种毒性试验报告等。).

(十三)样品产品标签和说明书。

(十四)有助于产品审查的其他材料。

(15)两份未开封的最小销售包装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