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书中“申请人姓名”一栏如何填写?
1.申请人的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和印章一致。自然人姓名应当与身份证签名、复印件一致;
2.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在姓名后填写身份证号码,外国申请人应当填写有效身份证号码;
3.用中英文填写外国申请人的姓名;
4.如果申请人姓名中有一些字,是从《康熙字典》中查到的,无法用电脑输入的,可以用笔填写,并在空白处盖章确认;
5.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不要求填写身份证号码,但应在姓名后注明“个人”;
6.申请人名称为企业或公司,但仅由两三个字组成,且公司为非自然人的,应在申请表下方注明申请主体为法人;
7.申请人应附主体资格证书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应在身份证明文件上填写姓名。申请人姓名应当与《申请人盖章(签名)》及所附身份证明文件的盖章(签名)中的姓名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还应当在姓名后注明身份证件号码。外国申请人还应当在英文栏中填写英文名称。* * *申请人共同申请的,在“申请人姓名”栏填写指定代表,在“商标注册申请书附页-其他* * *申请人姓名一览表”栏填写其他* * *申请人姓名。如果没有指定的代表,申请顺序中的第一人应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