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珠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身份证件、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股东出资证明书、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流程如下:首先准备好所有需要的材料;其次,去珠海市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然后,进行现场审计和数据核对;接下来,缴纳相关费用,领取申请表;最后,等待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核准结果。整个过程通常需要一段时间,具体时限会根据应用而有所不同。建议申请人在办理前详细了解相关规定,确保提交的材料准确无误。
一、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交申请:
1.去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所;
2.直接到注册机关的注册地;
3 .由市场服务管理部门负责。
二、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在登记注册的商品交易市场设立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应当提交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出具的住所证明,并提交加盖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请人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外地人员来京注册个体工商户的,还应提交《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个体工商户的下岗职工,提交《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或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可免交登记费。
三、收费标准:
1.报名费20元。
2.变更登记注册费10元。
3.原证换证费10元,复印费3元。
4.许可证每份收费3元。
5.换证注册费20元。
6.个体工商户办理备案登记,不收登记费,但涉及印制新的营业执照、执照副本的收费,每份3元。
四。接受审核的时限: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时,应当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登记证明。(申请人以非固定形式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和审查时限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登记程序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独资企业法》;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企业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相关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处以二千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