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可以重复吗?
法律分析:名可以重,但还有其他条件。第一,如果不是同行业的,可以重名。第二,重名的名称不是驰名商标。第三,你注册公司的地方和你注册重名的地方不在一个地区。如果公司名称重复,可以修改,然后选择重新注册。但是,使用公司重名也不一定不行。要看管辖范围,是否是驰名商标,是否有特殊保护。不得与登记主管机关管辖范围内的同行业注册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各省工商登记机关不一样,可以用同一个名字。除非驰名商标可以跨地区、跨类别保护,其他企业的名称仅限于登记主管机关的管辖范围和相应类别进行保护。两家公司名称构成相同,且处于同一行业,即违反了“申请的名称不得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或登记的同行企业名称相同,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的原则,很可能得不到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具备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法人登记: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
(二)集体所有制企业;
(3)合资企业;
(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5)私营企业;
(六)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
第七条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三)有符合国家规定并与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和从业人员数量;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第十七条企业法人变更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本、经营期限,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