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有多长?
商标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1.注册保护:保护商标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通过注册来保护。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受到《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未注册商标则不能受到《商标法》的保护。因此,有效保护品牌名称,尤其是那些已经成为著名品牌的品牌名称,无疑是一条捷径。
同时,通过采取栅栏策略,注册一系列联合商标或防御商标,围绕主商标构筑防火墙,从而达到主动防范和保护的目的,防止?搭便车?然后呢。克隆?。联合商标一般是指同一商标所有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几个近似商标。在这些商标中,最先注册或主要使用的是主商标,其余的是联合商标。防御性商标(Defensive trade mark)是指知名商标所有人在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或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的若干个相同的商标,以防止他人在这些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和使用相同的商标。原始商标为主商标,其余为防御商标。
2.异议保护:商标异议是商标实质审查的基本程序,用于保护具有在先权益的商标。这主要是利用程序达到保护的目的,比较简单。目前《商标法》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果商标不服裁定,也可以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如果再次不服,可以继续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鉴定保护:对在先注册商标构成威胁,被认为有争议或者注册不当的注册商标,或者已经以不正当手段注册的商标,可以通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的方式予以保护。这是错过异议机会后的补救,按程序要2~4年甚至更久。而且问题是,被评估的商标在复审决定之前,仍然被认为是有效的注册商标,受到保护。
4.驰名商标保护:通过认定驰名商标实现特殊的全方位跨类保护。你向国家商标局申请认可了吗?主动指认?还是通过一个侵权案件要求司法认定?被动识别?有两种方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在异议、复审、侵权或诉讼中,认定驰名商标作为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目前,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已经从以前的批量认定、集中管理的做法,转变为案例认定、被动保护的国际惯例。
如何取得注册商标权?1,原注册商标权的取得
商标注册申请可以直接到北京的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办理,也可以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申请人是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应当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涉外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在上海,各区都有商标代理机构。商标的代理费(含申请费),如果以国内法人或个人名义申请,每件需要2000元左右;以外商的名义直接申请,每份费用约300美元。从查询、申请、受理、公告到发放商标注册证,一般需要12-14个月。我国《商标法》规定,一项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权利人可以无限期延长权利,不得中断。
2.通过转让获得
对于注册商标来说,所有权可以通过合同转让,但商标专用权只有经过申请、公告等程序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后才能取得。
3、商标许可
这是商标所有人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常见方式,操作程序较为简单。他们只需要向商标局备案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需要指出的是,驰名商标和驰名商标不是注册的,而是由商标主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独立认定的;其中,驰名商标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上海市著名商标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驰名商标因其地位突出,受到国家法律和国际公约的特殊保护,如跨商品保护、跨国界保护、跨企业保护等。驰名商标与驰名商标紧密相连,是驰名商标的基础。在国内,它也得到了非同寻常的保护。因此,我们建议在沪台企积极参与著名商标评选,积极培育企业商标,以获得更多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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