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有哪些公证处?

法定公证处:

原四川省公证处是国家认证机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四川省司法厅直属科级事业单位,是四川省行政区划内唯一的省级事业单位公证处。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顺城街289号R&F天惠裙(二)四楼、五楼;

国力公证处:

国立公证处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和四川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直属四川省司法厅和四川省公证协会领导。

地址:成都顺城街127号(东华大街33号)嘉豪大厦7楼、9楼,成都顺城街155号(接待大厅)。

成都市公证处:

成都市公证处(原成都市公证处)是西南地区成立最早、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国营公证处,也是西南地区唯一经外交部、司法部授权,代表当事人办理外交部领事司和各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公证处。

地址:成都市师洋街22号(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后门对面);

成都蜀都公证处:

成都蜀都公证处是经司法部和外交部注册,依法行使国家认证权的公证处。已成为西部地区著名的公证品牌,是西部地区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公证处之一。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商业街3号;

扩展数据:

公证处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的认证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行使公证职能,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建议》的有关规定,公证处应当成为履行国家公证职能,独立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照市场规则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企业法人。

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场所;

(三)有两名以上公证员;

(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需的资金。

设立公证机构,由当地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并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业务范围:

1.各种法律行为的公证。

包括:各类合同、协议、委托、报表、招标、投标、拍卖、贷款、抵押、股票发行、设立股份制企业、有价证券转让、拒付票据、代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商品房买卖、预售、房屋租赁、各种社会活动、证据保全、继承、收养、遗嘱和赠与。

2.对各种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进行公证。

包括法人资格证书、公司章程、资产负债表、董事会决议、资信证明、商标注册证、存款证明、各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结婚证、离婚证等。

3.对各种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进行公证。

包括:事故、空难、海难、出生、生存、死亡、亲属关系、国籍等。

4.办理各种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上的签名、印章真实,付费副本、节本、译文、影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事务。

5.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的效力。

此外,公证处还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公证法律意见,代表当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抵押登记,为当事人提供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

参考资料:

公证处-百度百科?成都市法律公证处-百度百科?四川成都国立公证处-百度百科?成都公证处-百度百科?成都蜀都公证处-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