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怎么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因转让以外的其他原因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接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一方应当持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转让手续。公司注销符合除转让以外的其他原因转让商标专用权。公司解约有两种情况。一是企业注销前商标未发生转让的,企业注销时商标的归属根据清算报告中的决议决定。清算报告中未注明商标权归属的,原公司全体股东可以对公司注销清算时遗漏的财产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因继承等转让以外的其他原因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接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一方应当持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转让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