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变更申请

变更注册商标的申请应当向商标局提出。注册商标的变更一般仅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变更。

一、应用方式

申请商标变更手续有两种方式:

(一)委托在商标局注册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

申请人也可以到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商标局办公,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楼注册大厅。

二、图书格式

(1)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称/地址变更申请书/集体商标/证明商标/集体成员名单管理规则变更申请书

(2)商标代理人/文件接收人变更申请书

申请人应当根据所办理的具体事项填写相应的申请表:

1.申请人需要变更名称/地址、集体商标管理规则/证明商标/集体成员名单的,应当填写《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称/地址/集体商标管理规则/集体成员名单变更申请书》;

2.需要变更商标局档案中记载的商标代理人或者外国人/外国企业需要变更其国内文件接收人的,应当填写《变更商标代理人/文件接收人申请书》;

三。申请材料和办理程序

(一)准备申请文件

1.需提交的申请:

A.申请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称的,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表;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如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护照等。)经申请人盖章或签名确认(如直接在商标局注册大厅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商标局办公室办理,经比对后退回原件);

(3)申请人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四)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登记人为企业的,应当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部门的变更证明;登记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当出具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变更证明;登记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出具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变更证明。证书上的变更前姓名和变更后姓名应当与变更前姓名和申请书上的申请人姓名一致。外国企业或者外国人仅需要变更中文译名的,应当提供该外国企业或者外国人已申请变更中文译名的声明。

B.申请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地址的,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表;

(2)申请人资格证书原件(如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护照等。)及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的复印件(原件对比后退回);

(3)申请人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4)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地址的,无需提交变更证明,但跨国变更地址的除外。自然人跨越国界变更地址的,应当提交在变更地址所在国的居留权证明。

C.申请变更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表;

(2)申请人资格证书原件(如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护照等。)及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的复印件(原件对比后退回);

(3)申请人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4)变更后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涉及地理标志地域范围变更的,需提交地理标志产品地理范围界定的历史资料或地理标志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地理范围变更证明文件。

D.申请变更集体商标成员名单,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表;

(2)申请人资格证书原件(如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护照等。)及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的复印件(原件对比后退回);

(3)申请人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四)变更后的集体商标成员名单。

E.申请变更商标代理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表;

(2)申请人资格证书原件(如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护照等。)及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的复印件(原件对比后退回);

(3)申请人与变更后的商标代理机构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6 .外国人/外国企业申请变更国内单证接收人的,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申请表;

(2)申请人资格证书原件(如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护照等。)及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的复印件(原件对比后退回)。

2、具体说明:

(1)按照申请书中的要求逐一填写,必须打字或打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姓名后填写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由外国自然人填写。

(2)办理变更手续时,每个商标(每个注册号)应填写变更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印章。如果是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要加盖代理人的印章。

(3)办理变更手续需要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其他文件。

(4)申请变更的商标为* * * *商标的,还应提交以下文件:

1.变更申请书* * *有商标代表人的,应当填写注册人名称/地址变更申请书,还应当提交其他* * *所有人同意声明。

2.申请变更商标* * *名称的,无论是变更所有* * *所有人的名称还是部分* * *所有人的名称,或者变更* * *所有人的名称,都应当在申请书中填写所有* * *所有人的名称。代表的姓名和地址应写在申请书的第一页,其他* * *人的姓名应写在申请书的附页,其他* * *人无需填写地址。

3.变更代表人姓名、地址的,应当在申请书第一页的申请人姓名、地址一栏中填写变更后的代表人姓名、地址,在申请书第一页的变更前的姓名、地址一栏中填写变更前的代表人姓名、地址,并附送相应的姓名变更证明。代表人姓名、地址未变更,其他* * *人姓名申请变更的,申请书首页“变更前姓名”和“变更前地址”栏无需填写。

4.其他* * *人员姓名发生变更的,应分别填写变更前后的其他* * *人员姓名(以下简称变更前姓名列表和变更后姓名列表),并附相应的变更证明。其他* * *人姓名未变更的,应当在申请书附页的变更前姓名列表和变更后姓名列表中填写未变更的* * *人姓名。

(五)申请文件为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文。

名称下有多个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将所有注册商标一并变更;不同时变更的,商标局应当通知其限期改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

注册商标经商标局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不得擅自变更注册事项,不得随意变更。但是,在注册有效期内,商标注册事项因情况变化而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到商标局办理相应的注册事项变更手续。只有这样,商标注册人才能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这种权利才能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参考资料:

商标局网站上公布的申请变更商标申请人、变更注册名称地址、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规则、集体成员名单、变更商标代理人、文件接收人的申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