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在法定期限内对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即在规定的三个月异议期届满后,要求商标局不予核准该商标的注册。

商标异议的定义在《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明确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这一法定程序的目的是为了公平、公开地确认商标,提高商标注册审查的质量。

商标异议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在先申请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条款或者商标不显著、申请人没有资格申请等。

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商标异议,即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个人、法人、非法人。

商标异议程序的设立旨在加强社会公众对商标审查的监督,减少审查中的错误,强化商标意识,给注册商标所有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一个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防止未来权利冲突的发生。异议人可以是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先申请商标注册的申请人或者其他公民、法人等利害关系人。

异议的内容主要有两个:一是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第二是商标违反了禁止条款。

如何提出商标异议?《商标法》第十九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上述规定规范了商标异议提出中的四个问题。

首先是界定异议的对象。异议包括商标局初步核准并公告的商标和商标局驳回并由商标评审委员会最终决定核准并公告的商标。这一限制表明,对于已经初步审定但尚未公告的商标、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不得提出异议。这种限制的实质是在商标被核准注册之前,向全社会询问对商标局初步核准、商标评审委员会最终裁定的商标是否予以核准注册。

二是将提出异议的期限限定为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对初步审定但未公告的商标、已公告但自公告之日起超过三个月的商标,不能提出异议。这一规定在客观上保证了商标注册的正常工作,维护了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利益,同时也给了想提出异议的人足够的时间获得初步审查中公布的商标信息。

三是规定异议的主体是任何人。?有人吗?作为行为主体,它是法律上最广义的概念,涵盖了世界上所有的组织和个人,无一例外。这个?该规定充分体现了对与异议对象有利益冲突的在先权利的尊重,它给了所有想提出异议的人以异议对象?如果你愿意,可以提出来?右边。实践中,未能行使该权利的是未能及时获得异议对象信息的人和无力支付商标异议费或不愿支付而不能无偿授予的人。

四是关于异议内容的规定。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异议,说明对异议内容没有限制,可以理解为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这是真的吗?什么都说?它给了持不同政见者最大的民主。?反对?这个词的原意是什么?不同意见?在商标异议中,是一致异议。无一例外地主张对初审公告的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实践中,提出异议的内容从违反《商标法》第七条缺乏显著性、违反《商标法》第八条禁止条款、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在先注册并申请的商标近似的商标、以《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所列的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不正当的商标审查等。直到《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得到遵守。不限制商标异议内容的结果就是给了提出异议的人最大的数额。言论自由?同时,异议裁定的难题留给了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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