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标注销需要的资料?
取消美国商标所需的信息
1.注销申请;
2.直接办理的,应当附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应附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商标代理委托书;
交回原商标注册证;不能退回的,应当说明理由;
4.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的,应当由代理人办理申请手续,但应当有其他注册人的书面授权。
申请和接受。
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注册人死亡/终止注销申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必须具有合法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直接受理的,还应当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请;
3.依法提交注册人死亡/终止的证明材料;
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5.依法必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注销申请书应当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格式书写、打字或者印刷,并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
2.申请撤销的商标的名称、注册号、类别和注册人姓名;
3.申请取消的原因。
取消上述要求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理由和理由。提供证据材料的,应当提供原件或者经公证的复印件。如不能提供,可提供与原件年份核实的复印件,并由保管原件的单位签字确认。
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商标注册人是自然人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自然人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该自然人死亡并注销其户籍的证明;自然人下落不明的,申请人应当提供宣布该自然人死亡的法院判决书;
2.商标注册人是个人*出资企业、合伙企业、企业法人或者企业法人的,申请应当提交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企业注销证明(包括企业的注销证明、注销公告、注销档案材料);
3.商标注册人属于其他组织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批准设立该组织的上级主管机关或者其上级主管机关出具的该组织被撤销或者注销的证明材料;
4.能够证明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其他证据材料。
审查结论
1:已批准取消
经审查,注销申请符合《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核准注销该注册商标,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2:不批准取消
经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撤销理由不成立的,不予批准撤销,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1)申请人提供的文件不能证明注册人死亡或终止;
2)申请商标在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前已经转让的;
3)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后,一年内已办理转让申请商标的申请。
4)申请人提交撤销申请前,已经办理了申请商标的转让、过户申请;
5)其他不予批准注销的情形。
3:结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审查,结案,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1.在我局作出决定前,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撤回注册人死亡/终止注册商标注销申请的;
2.申请注销的商标已被撤销或注销,商标*权已丧失;
3.申请注销的商标尚未注册的;
4.其他需要终止审查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