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产品,但是商标不同,违法吗?
法律主观性:
仅仅因为商标具有不同的功能并不一定构成侵权,还要看两个商标是否近似,容易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主要包括以下行为: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行为。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变更其注册商标并将变更商标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场的。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被称为“反向模仿”。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4.伪造或者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或者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侵权是商标侵权,包括“制造”和“销售”。5.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二)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或者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或者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变更注册商标,并将变更商标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便利,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造成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其他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