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顾名思义,是指知名度高,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驰名商标”来源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该公约规定成员国应承诺对驰名商标给予比普通商标更多的保护。从这个意义上说,“驰名商标”是一个法律概念而非常规称谓,而汉语中的“驰名”本来是作为动词使用的,即传播、扬名的意思,而不是作为名词使用。在生活中,与“驰名商标”相对应的词是“名牌”,但两者只是相似而不相同。第一,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相当大的区域内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没有地方驰名商标,而“著名商标”又分为“国家著名商标”或“省著名商标”和“地方著名商标”;第二,驰名商标是指商标,而著名品牌有时不指商标,可能指企业名称;第三,中国名牌的认定至今没有规律可循,只是大众的生活语言。但驰名商标只能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未经其认定不能称为“驰名商标”;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至今没有保护“驰名商标”的立法,而驰名商标却有相应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