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化妆品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化妆品的生产需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税务证、商标注册证、卫生检验报告等。
普通化妆品在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处申报,经省卫生防疫站检验合格后,由卫生部门签发。特殊和进口化妆品由中国预防医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负责。化妆品的生产分为以下两种形式:
1,贴牌,贴牌是指借助化妆品加工厂的选址、设备、人员等生产资源,提供配方、加工工艺、质量标准,最终贴牌的品牌,多为大型企业品牌所青睐;
2.ODM,ODM就是化妆品加工厂负责配方研发和生产管理,品牌只需要负责运营和销售,做好销售渠道的拓展。主要适合中小企业,缺乏核心技术,想推出新产品占领市场。
无论OEM的整体设计由谁完成,受托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使用该设计的产品;ODM从设计到生产都是由厂商完成,产品成型后由许可方采购。如果客户享有产品的知识产权,则为OEM,也称为“代工”,如果整体设计由厂商进行,则通常称为ODM的“标签”。两者最大的区别是知识产权的使用权、适合自己注册品牌的OEM、包装设计和客户策划。有商标知识产权的ODM更适合有自己品牌商标的客户,而没有规划设计包装团队的客户只需要提供商标、营业执照等委托方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 *生产者、销售者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