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中的“委托业务支出”有哪些?
委托业务支出是指委托其他单位办理业务所支付的属于本单位工作但需要委托其他单位办理业务所承担的委托业务支出,如委托会计检查、审计、财务专项业务检查、委托中介机构绩效评价服务、委托档案备案、委托项目预算审计、委托行业统计、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委托涉税鉴证业务、委托审计招投标规范等。,不包括其他单位办理的不属于自己工作的费用。
明确三点:
1,公对公,单位对单位委托,非单位对个人;
2.委托本单位的职能工作;
3、签订合同和协议,商定相关事宜。
“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中“委托业务支出”的解释是:“反映委托其他单位办理业务所支付的委托业务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委托专业公司拍摄、背景制作、光盘制作等宣传工作发生的费用,不宜记入“委托业务支出”,可记入“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明细科目。
扩展数据:
委托业务的优势
从委托人的角度来看,委托业务主要有以下优点。
(1)经济方面:由于负责系统开发的外部开发人员是信息系统服务和技术方面的专家,他们能够以低于内部成本的成本,借助专业化和规模经济,为组织提供同样的服务和价值。
(2)服务质量:因为一旦外部开发者提供的服务不满意,他就会失去自己的客户,所以企业对外部开发者的影响会比自己的员工更大,从而以更低的成本从开发者那里获得高质量的服务。
(3)预算:由于组织和外部开发人员对不同级别服务所对应的成本提前签订了合同,因此可以减少成本的不确定性。
(4)灵活性:能够适应业务量的增长,而无需对组织的信息系统基础设施进行重大改变。当信息技术渗透到整个企业价值链时,外部开发人员可以提供强大的业务控制和适应性,因为成本和性能可以根据不断变化的需求不断调整。
参考链接:委托业务-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