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展是什么意思?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申请续展注册。如果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未提出申请的,其注册商标应当注销。
宽限期并不是每个注册商标都必须经历的时期。有效期满前六个月申请续展的注册商标,不办理宽限期。只有徐湛在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的注册商标才可以续展。延长期与注册商标的有效期相连,紧随其后。如果在宽限期内没有提出商标续展申请,商标局将在6个月的宽限期后注销其注册商标。
也就是说,商标注册的延长期限是未申请续展注册的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6个月的特定期限。其起点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满的次日,终点是六个月期满的次日。
此外,在宽限期内,只有注册商标所有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续展商标,其他任何人不得注册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即获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机会专属于原注册商标所有人。
宽限期的实质是在法律上延长对原注册商标所有人商标续展权的保护,将原注册商标所有人商标续展权的保护延长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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