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和化肥的支持政策

一是国家要加强药肥混配市场的研究,积极鼓励企业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和使用技术,“又快又省”地满足农业生产对化肥农药的需求。二是国家应出台相关政策,从项目、资金、税收等方面对R&D和药肥混剂生产企业给予积极支持和大力扶持。第三,国家应重点支持药肥混配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的开发和应用,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四是国家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在境外申请专利、注册产品和注册商标,强化从科研、生产到销售的知识产权意识,提升药肥混剂R&D和生产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能力。五是国家要把农业生产和药肥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及时制定、更新和公布药肥混配鼓励目录,引导企业有目的地开发产品。六是有关部门出台了药肥混配相关注册政策,减少不必要的检测,降低注册检测费用,加快注册审批,降低注册门槛。第七,有关部门特别是植保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做好药肥混剂的推广应用工作,为药肥混剂进入市场开“绿灯”,积极创造有利条件。第八,加大药肥混剂政府采购力度,优先向药肥混剂企业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