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标记和地理商标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原产地标记与地理标记的区别:1。地理标志是用来表明商品来自某个国家、地区或地方,以区别于其他地区生产的同类产品的产品标志,它表明商品的质量是直接的;虽然商标也具有标志商品质量的功能,但其使用是间接的。2.两者在持久性上是有区别的。地理标志不受时间限制,具有永久性。商标注册期满后,如果不申请续展,该注册商标将被注销。地理标志不能注册为商标。3.适用的规则和标准不同。商标法适用于商标,而原产地规则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协定适用于地理标志。4.当货物进入国际贸易领域时,原产地标记在通关、市场准入、国际知名品牌的驰名和著名效应、打破发达国家的限制和壁垒、规范国际贸易和商务谈判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5、地理标志使用权不属于任何商品生产者,属于在相关区域从事商品生产的所有生产者,是公众的财产,不得转让。商标是可以转让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六条含有商品的地理标志,商品非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区域并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但是,善意注册的继续有效。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商品来源于某一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为因素决定的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