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居十一年》的原文和译文
十一年春,滕厚和侯雪来朝拜,为谁是宗族的大支而争论不休。侯雪说:“我们会先被封印。”腾侯曰:“吾乃周朝布政官、薛,系旁氏。我不能在他后面。”
庐隐遣羽父与商议曰:“承蒙君和问候我君。周国有句谚语:‘山上有木,工匠会琢磨;客人有礼貌,主人就会选择。周朝氏族结盟,异姓居后。如果你去见薛,你就不敢和别的国家并肩站在一起了。如果我得到了国君的赏赐,希望国君答应腾侯的请求。”侯雪答应了,让腾侯去了。
夏天,鲁隐公和郑伯在雍相遇,计划攻克郭旭。
郑伯将征服郭旭,在五月的第一天,他将在大皇宫里收发武器。孙坤和英考叔叔在抢车。英考叔叔拿起轴就走了。滋子拔出戟,跑到马路上,也没抓到。滋子很生气。
秋、七月间,庐隐会与齐侯、郑伯会合,攻打郭旭。在陈赓日,快到郭旭时,英考叔叔带着郑伯的旗帜赶到了城里。滋子用弓箭从下面射他,英考大叔从城里掉了下来。于颖大叔举着一面弧形旗再次登上城池,挥着旗大喊:“国君已经登上城池了。”于是郑的所有军队都进城了。中午,所有部队进入徐国都。许庄公逃亡以保卫国家。
齐侯把郭旭给了鲁隐公。鲁隐公说:“国王说郭旭不会献祭,所以他跟着国王去惩罚他。既然郭旭已经认罪,君虽有命,我不敢听。”于是就给了郑国人。
郑伯派郭旭的大夫在百里之外侍奉徐庶,并说:“神降祸于郭旭,鬼神实在不满徐君,所以用我之手来惩罚他。我在这里连一两个哥哥都享受不到安宁。你敢把征服多国当成自己的功劳吗?我有个弟弟,不能和睦相处,让他要饭吃。怎样才能长期占有徐?
我丈夫(李白)侍奉徐叔安抚这里的百姓,我会让公孙得到佐助先生。如果我死得好,上帝可能会后悔对郭旭的伤害,根据仪式,让徐公再次为他的国家服务。当时,只有我郭征像一个老亲戚一样向郭旭提出了一个要求,他们所有人都可以相互效仿。
不要繁殖其他的人,走近这里,来和我郑争夺这块土地。对我的子孙来说,现在挽救危亡还为时不晚。他们还能为郭旭祭祖吗?我让夫君留在这里,不仅是为了许,也是为了巩固郑的边境。"
遂令公孙霍住城西,曰:“凡用财者,不可置。我死后,你很快就离开了。我先王在此建新城,如今皇族衰微,周后裔日渐失序。郭旭是周国和大岳的后代。既然神已经厌恶了周国的法律,我怎么能和郭旭比呢?”
这位先生认为:“在这件事上,郑庄公有一套社会行为准则。社会行为规范是为了治国,稳定国家,保持人民秩序,造福子孙后代。郭旭被征服,投降放他们走,测法处理,测实力而行动,看准时机而行动,不涉及后人。可以说,他知道社会行为规范。”
郑伯让每排一只猪,一只狗或一只鸡来诅咒射杀英考大叔的凶手。这位先生认为,“郑庄公已经失去了他的政治法规。政治是用来治民的,法度是用来正邪的。既没有不规范的政治,也没有威慑的法律,所以才会产生恶。诅咒邪恶有什么好处?”
周桓王把吴、刘、娄、关的地给了郑国,把苏奋生的地给了郑国、文、元、贞、范、姬、李茂、项、孟、周、姬、周的人。君子因此知道桓王会失去郑。宽恕与行为是法律的原则,也是社会行为规范的大纲。如果自己留不住,送给别人,别人不应该感谢你吗?
郭征和利益国家违背了他们的言论,然后他们征服了郭征。郑伯在边境与他交战,郭败退。所以,君子知利害国必亡。不测法、不测力、不测亲疏、不征讨宣言、不查罪,而犯此五错,失军,岂不宜乎?
冬天的十月,郑伯率领虢国的军队征服了宋国。在那天,他打败了宋军,以报复宋军入侵郑。宋没有来报道,所以没有记录。每个军阀都有令,报了就记录,不报就不记录。军队成功与否是一样的。即使一个国家被消灭,被消灭的也不报战败,赢了的也不报征服,不记入简编。
羽父要求杀桓公,希望得到丞相之位。殷公曰:“因他年幼,我曾为他施与受。我已经派人建了一个蹲的地方,我老了。”羽父害怕了,反过来无中生有地说尹公的坏话,要求杀死尹公。
殷公做公子时,在狐土与郑人作战,被俘受辱。郑人把他囚禁在殷的地方,殷贿赂他在忠武神面前祈祷,于是他带着殷还鲁,立了忠武神。11月,尹公将祭祀钟吾,斋戒于社稷,留宿于艾之家。到了那一天,禹的父亲派贼杀了艾家的,立桓公为国君讨伐艾家。艾家里也有白死的人。葬礼没有记录,因为没有按照君主的葬礼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