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起诉商家欺骗消费者?
如何起诉商家欺骗消费者?
1.准备民事诉讼;
2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证据;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按时出席和参加诉讼活动;
不服第一审判决、裁定的,应当在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或者收到裁定书后10日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提交上诉状。
如何保护欺骗消费者的权利?
消费者受骗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协商和解具有高效、简便、经济的优点,程序简单,省时省力;
2.调解。消协调解一般由消协、经营者、消费者三方共同参与。消协发挥中介调解作用,也可以提出解决纠纷的相关方案或建议,但不能代替消费者或经营者做出相关决定。
3.投诉。消费者认为其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请求行政机关给予相关保护;
4.仲裁。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相关仲裁协议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做出裁决。
5.诉讼。即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消费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解决消费纠纷,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消费权益。
有哪些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骗行为:
1.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商品;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
3.销售“次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并谎称是正品;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销售商品;
5.以虚假的商品理论、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销售商品。;
6.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
商家作为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是什么?
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1首先,根据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所使用的手段。一般来说,经营者的下列行为是对消费者的欺诈:
(一)销售掺杂、掺假、假冒伪劣商品的;
(二)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
(三)销售“次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并谎称是正品的;
(四)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销售商品;
(五)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或者实物样品销售商品;
(六)不以商品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
(七)利用他人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
做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讲解;
2、根据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误导消费者来判断。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误导消费者,应当采用通用标准,即以普通消费者的认知水平和识别能力为准。如果这种行为足以误导普通消费者,则构成欺诈。
3.从经营者行为的主观方面来判断。在下列情形下,经营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的,应当承担欺骗消费者的法律责任”:
(一)销售失效、变质商品的;
(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的商品;
(三)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企业名称的商品;
(四)销售假冒或者冒用他人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
⑸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牌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
如果经营者能证明,就不算欺诈;不能证明就构成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