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爱迪生做牛奶名字不违法吗?
其实原则上在我国,用人物(包括历史名人)的名字注册商标是可以的,只要满足以下两点:
1,前提是他人合法权益(姓名权、肖像权等。)不侵权。
因为爱迪生死了,所以没有利益冲突;但是,如果爱迪生的后人要求不能使用自己的名字或者使用名字必须支付一定的费用,也是合理的。
2、其使用不会对名人的名誉和社会产生负面影响。比如某企业用“鲁迅”申请注册为酒,被商标驳回。
另一方面,这是我国法律规定不够明确的领域,很明显厂商在打擦边球。
厂商可以辩称,爱迪生是一个很普通的名字,我说爱迪生,并不是指众所周知的科学家爱迪生。
就像最近有影响的迈克乔丹起诉晋江乔丹体育品牌名称侵权案。
最终,乔丹厂商还是支付了乔丹商标的使用费(看起来并没有败诉,而是通过调解达成了协议)
因为乔丹公司不仅用了乔丹的名字,还用了乔丹形象的剪影,社会认知已经把你的品牌所指向的形象和迈克尔·乔丹本人混淆了。我一直以为乔丹是迈克尔·乔丹授权的品牌-
那是题外话——反正不应该违法。奶粉对爱迪生的名声没有什么不好的影响吧?
希望对你有帮助(* _ 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