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网上提交商标分割申请?

可以按照商标局附送的《商标注册分案申请书》中的要求提交申请。具体的应用细分流程:

商标局向申请人发出《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时,将附有商标注册申请分案申请书。

根据《商标注册分案申请书》备注中的具体要求,填写商标局附送的原件并签名盖章。

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商标局《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将原申请直接提交或者邮寄回商标局,并向商标局提出分案申请。

商标局审查。符合要求的,将原注册申请分为两部分,部分予以批准,并生成新的申请号,保留原申请日期,发布初步批准公告;对于驳回的部分,保留原申请号,申请人可以通过驳回、复审等后续程序继续主张权利。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同意分案,待法律程序结束后作出部分驳回决定,再对部分审批部分予以公告。

如果申请人申请分庭,则不需要任何费用。

注: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分案申请书应为商标局附送的原件,任何栏目内容不得涂改,否则视为不予分案。分案申请一旦提交,就不能撤回。

商标分割有三种情况:

没有复审,商标局会自动划分已经进入初步审查的部分和未核准注册的部分。

需要驳回复审的商标,急于使用已经复审部分的,可以同时申请驳回复审和手工分案。

如果要做驳回复审,不准备申请分案,那么已经通过复审的那部分商标不会进入初步审查和公告期,需要等待整个商标的复审结果,才能进入后续的商标注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