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用一堆颜色组合申请商标吗?
颜色组合商标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组成的商标。颜色组合可以单独作为商标元素注册为商标,这是新商标法中新增加的内容。通过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是法律允许的。
1,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有关规定
2002年《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3条规定“以颜色组合申请注册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并提交书面说明。”
2014修订后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3条规定“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作出说明,说明该商标的用途。
《商标审查与审理标准》第五部分“颜色组合商标的审查”规定,“申请人申请注册颜色组合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未申报的,即使申请人提交了颜色图案,也不会被颜色组合商标审查。申请人应提交清晰的颜色图案并注明色谱号。”
2、色彩组合商标的特点
1)商标必须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组成。
2)两种颜色必须按照一定的顺序排列。
3)颜色组合商标的具体形状不受限制,其形状一般随商品本身的形状而变化。比如“金霸王”电池的颜色组合商标就是由两种颜色组成,按照青铜阳极和黑色阴极的顺序排列。这个色组覆盖了整个电池,它的形状是由电池的形状决定的。
3、颜色组合商标申请要求
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有三个基本要求:
1)在申请书中声明并提交书面说明;
2)提交清晰的颜色图案,并注明色谱号;
3)解释商标的用途。
4、颜色组合商标未注册
1)为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颜色组合商标。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颜色组合。容易混淆。未注册;
2)为相同或者不相同的商品申请注册颜色组合商标。与在中国注册的驰名颜色组合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而且容易混淆。未注册;
3)申请注册的颜色组合商标不符合《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未注册;
4)为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颜色组合商标。已经与他人注册的文字、图形和字母。数字商标相同或相似。容易混淆。也不应该注册;
5)其他不予注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