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有哪些特殊之处?
中国驰名商标提供的特殊保护包括:
1.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对知名商标认定的监督检查制度,予以保护;
2、遵循案例识别的特殊保护;
3.被动保护的特殊保护。
法律依据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四条
驰名商标的认定遵循个案认定和被动保护的原则。
第七条
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商标违法案件,由市(地)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当事人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行为,依照《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的,可以向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市(地)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诉,书面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并提交证明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
第十九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对知名商标认定的监督检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