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优先权的作用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国外第一次申请商标注册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中国就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时,根据该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 * *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时作出书面声明,并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商标注册申请的副本;逾期未提交书面声明或者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使用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在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享有优先权。根据预付要求的优先性,申请商标注册时应作出书面声明,并在3个月内提出展示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商品展示中使用商标的证据、展示日期等证明文件的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不要求优先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和《商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人提交的第一份商标注册申请书副本,应当是受理该申请的商标主管机关的证明,并注明申请日期和申请号。依照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应当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机构认证;展示他们商品的国际展览会在中国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