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商标的名称可以改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申请变更。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变更注册商标、注册人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成为核准使用的商品通用名称或者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