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按类别收费吗?
没错。
商标注册费标准为300元(限本类10商品。超过10的商品,超过1的商品每件收取30元)。
根据《关于调整商标注册费用的公告》内容:
商标注册费的受理标准为300元(限本类10商品)。超过10的商品,超过1的商品每件收取30元)。
即1商标1申请官方收费300元,可以选择10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不足10类别的,仍收取300元官费,超过10类别的,按30元/类别收取官费。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申请人应当向商标代理机构支付商标注册证官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商标注册证费从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扩展数据: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取得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取得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应当提供商标注册号和公告期;
(2)申请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比对后退回);
(3)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须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领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商标已经转让的,应当提交知识产权局批准转让商标。
特别说明: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如果注册人未能在此期限内申请续展,他可以在期满后六个月的宽限期内提出申请,但他应支付续展注册的滞纳金。延长期届满后未提出续展申请的,知识产权局将注销该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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