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商标属于哪一类?

农业商标属于31类。

1,未加工的农田产品;

2.活的动物和植物;

3.动物饲料等。

4.谷物;

5.农业、园艺和林业产品;

6.活的动物;

7.新鲜水果和蔬菜;

8.种子;

9.植物和花卉;

10,麦芽。

商标分类的原则:

1、商标分类的依据:商标分类是根据商品和服务的性质,为了方便商标的注册、管理和查询;

2.国际分类标准:商标分类通常遵循《尼斯协定》,该协定规定了一套国际通用的商品和服务分类体系,共有45类;

3.商品和服务的区别:商品通常指有形的商品,而服务是指无形的活动或服务;

4.同品类内细分:在每个品类内,会根据商品或服务的具体特点进一步细分,以保证分类的准确性;

5.商标分类的更新:随着市场的发展和新的商品和服务的出现,商标分类将定期更新,以反映行业的变化。

综上所述,31农业商标涵盖未加工农产品、活体动植物、动物饲料、粮食、农林园艺产品、新鲜果蔬、种子、植物花卉、麦芽等领域,主要以直接用于养殖和种植的天然产品和材料为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写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名称,申请注册。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为多类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和其他有关文件可以书面形式或者数据电文形式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