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标志可以随便用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是国际人道主义保护的标志,是军队医疗机构的特定标志,是红十字会的特殊标志。它被相关国际人道主义法所认可,包含了医疗救治的含义,而不是一般医疗、清洁、卫生、医药的代表符号。红十字的标志和名称受法律保护。禁止以营利为目的使用红十字标志和名称,禁止以任何形式使用、滥用、篡改红十字标志和名称。红十字会有权要求滥用红十字标志的人停止使用;拒不停止使用的,红十字会可以请求人民政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红十字标志不得用于:商标或商业广告;非红十字会或非武装医疗机构;药房和兽医站;商品包装;公司logo工程设计和产品设计;根据相关法律可以使用红十字标志以外的其他情形。擅自使用红十字标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停止使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654.38+0万元罚款。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军队中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组织和人员,由有关军事部门处理。

红十字标志的意义和作用;

1.指示性的,表示这是与红十字会有关的人和事;

2.保护性,即表明这是受国际人道主义法保护的人和物,不应受到攻击。

3.带有这个符号的人和物,在法律上都有权利和义务。权利受到一系列法律的保护,义务是遵守标志对其行为做出的限制,避免主动参与任何敌对行为。

3.红十字标志在法律上的双重信息决定了它的神圣性。红十字标志除了本身的功能外,并不传递任何其他信息,更不传递任何带有政治意识形态或宗教特征的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

第一条为了维护红十字标志的严肃性,正确使用红十字标志,根据《红十字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红十字标志是白底红十字。

第三条红十字标志是国际人道主义保护的标志,是军队医疗机构的特有标志,是红十字的特殊标志。

第四条红十字标志具有保护功能和标识功能,不得混淆。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红十字标志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红十字会(学会)名称和标志授权使用管理规定》规定:

红十字标志的使用应当经中国红十字会依法审查授权。省红十字标志的使用应当经省红十字会依法审查授权,并报中国红十字会备案。市级红十字标志的使用应当经当地市级红十字会依法审查授权,并报省红十字会备案。使用全国性行业红十字标志需报行业红十字会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经中国红十字会依法审查授权。红十字会授权合作方使用红十字标志的,应当在每年的5438年6月+2月向其上级红十字会提交年度授权使用报告和清单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