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用学信息

第一章是语用学的定义。

语用学研究特定语境中的话语生成和话语理解,因此离不开语言使用的语境因素,如说话人、听话人、时间、地点或空间、场景等。人们常说;“去哪里,唱什么歌”,“见谁,说什么”,即根据不同的交际目的和交际对象选择不同的语言形式,是典型的语用思想,是人们交际能力的具体表现。

语用研究主要包括Grice提出的合作原则。这种合作原则提出了在描述会话含义时,会话双方应该相互合作的原则,这样对话才能进行。合作原则主要包括“数量准则”、“质量准则”、“关系准则”和“方式准则”。“新格莱斯会话含义理论”问世后,中国学者对这一语用推理机制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并提出了适合中国国情的会话含义理论框架。比如在讨论“礼貌原则”时要充分考虑“面子”的概念;在讨论“言语行为”的过程中,言语行为不是说话者的单方面行为,而是与听话者相关的双方的类似行为。因此,如果我们在广泛的社会活动中研究言语行为,我们可以对言语行为的研究有新的意义。

卡尔纳普将语用学的定义简化为自然语言,但它仍然涉及情感意义和语言习得。

和谐语言的传递和表达功能研究。巴-希勒尔进一步发展了卡尔纳普。

情感含义的界定,语言习得和语言传递、表达等功能的研究。

除了语用学,他还特别强调这些是符号的可能语境之一。

商标的使用者,商标使用者对接受者的影响也仅限于

标记用户给出的标记范围。在这个意义上,语用学不

关心接受者对商标使用者使用某个商标的反应——这个问题

该话题属于语言功能的研究范围。

语用学是符号学的一部分。根据C .莫里斯的定义,语用学是在。

行为中符号的起源、使用和功能,语用学不仅研究语言,

还包括商标、口哨、服饰、图腾等静态或单一符号。

我认为语用学研究对象的确定应该放在语言学研究的范围内,只

语言学研究揭示了它与句法和语义的关系,并揭示了三者的共同形成。

只有研究对象,才能真正给语用学下一个明确的定义。

1.1.1语用学史

起初,我试图建立“语用学”的方法来解决语言学问题,这可以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罗斯和莱考夫对早期理论和假说(尤其是乔姆斯基及其追随者只尊重句法)的崩溃。一种新的理论模式——语用学,在乔姆斯基学派的先驱中慢慢诞生了。按照库恩(1964)的定义,“范式转换”。

当然,我们今天看到的是语用学的诞生,也就是旧思维面临的困境,以及新思维的理论轮廓是如何逐渐成型的。这样的观察只有在保持一定历史距离的观点下才能成立。当时有很多逻辑理论无法解释的语言现象,造成了很多理论上的自我矛盾。这种现象不是语言学家发现的,而是在与语言学相邻的领域里,在哲学的灰色中间地带工作的哲学家发现的。一些试图跨越句法和语义界限的语言学家注意到了另外一些。

比如自然语言和理论语言的关系就很尴尬,先是句法,然后是语义。在本书的2.3中,将讨论这些问题。语言学中的矛盾与有效的语言描述必须基于或至少基于传播科学权威的句法的信念密切相关。问题是,被排除在句法领域之外的各种语言外的因素,其实在所谓的“语言规则”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上面提到的“句法法学”的信念,造成了上面的语言问题,但是用其他方式解决问题是不可接受的。接下来,在2.5节,我们将详细介绍如何解释影响我们语言理解的假设(即前提)。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可以应用的理论框架。最后,在2.6节中详细阐述了与语言使用者和语境相关的问题是决定特定时间和地点的口语词意义的关键。

语言学中的语用学转向可以描述为从语法理论和句法的思维向语言使用者的思维的转变。“语言使用者”的概念在定义语用学时尤为重要。以下说明“语言使用者”的概念可以将许多观察经验和事件组合成有效的交流要素。

1.1.2语言使用者重要性

“语用学”的大部分定义可以说是对查尔斯·莫里斯著名的语用学定义的重复解释:“对符号和解释者之间关系的研究”。今天的语言学家更喜欢以交流概念为主轴的现代术语,所以他们用“信息传达内容”代替“符号”,用“语言使用者”代替“解释者”。

如果如上所述,语用学是一个新的思考或研究领域,那么语用学就有义务对研究对象提出新的定义。如何做出新的定义?

分裂

过去的语言学

语用学

喜欢

语言的生产过程和语言的生产者只关注结果的产品。

研究对象

旧(人类产品语言)

新的(人类使用的语言)

领域

乔姆斯基

卡茨(1977:19)使用传统语法来构建叙事语言。

“语言能力”

“所谓语法,就是各种与构句有关的理论。…

语用学用来描述语言的使用

“语言表现”

...相反,语用学是解释说话者和听话者的思想和过程。"

◎二分法问题

(1)如何将语用学从条款法和语义学中切割出来,进而限定其研究范围?

(2)语用学在与语言学相邻的领域,如心理语言学、神经语言学和民族语言学中起什么作用?另外,计量语言学、数理语言学、会话语言学、应用语言学等这些新领域与语用学有什么关系?

我们越是探究语用学的定义及其研究领域的范围,我们的疑问就越多。然而,无论探索的结果如何,语用学的中心问题是语言使用者。因此,我们可以说,语用学研究的普遍特征是“以语言使用者为中心”。

◎然而,“以语言使用者为中心”的特征尚未完全构成语用学的定义。

原因:学者们对“语言使用”一词的解释和语言使用者所代表的意义存在不同意见。比如“语言使用”这个词,可以指用户“使用语言”时发生的所有情况。或者更狭义的语用学解释是,在讨论语言时,我们可以要求语言使用者做出“明确的暗示”。

(1)狭义

根据Levinson(1983: 2-3)的观点,语用学必须是“给说话者,也就是给语言使用者以明确的暗示”。因此,莱文森拒绝采用许多前人的定义,他的定义是“语言与语境的各种关系中的语法化现象——即语言建构论的相关研究”

这一定义表明,只有当语言使用具有明确和固有的语法表达时,即遵循语法规则并与音系、类型和句法要素相联系的语言使用,才被认为与语用学有关。这也是莱文森所说的“语法化”的含义。但是Levinson无法告诉我们用户和语法的关系是什么,语言和语境的区别是什么,是否使用语法(关于语境化的详细内容请参考3.1)。

(2)广义的语用用法:认为语言使用是指使用者使用语言“处理各种事务”时所发生的一切,也就是说,语用学的世界包括了一切可能将人认定为语言使用者的事物。

不过,莱文森(1983: 2)补充道,“这种用法在欧洲大陆仍然很流行”。这一定义的前提是,语言使用者是社会群体的成员,因此无论成员在何时何地使用语言,都会被限制在成员所属的同一机体的时间空间内,而语言使用者作为社会同一机体的成员之一,也会在同一机体的这个时间空间内遵循各种规则和规范。

1.2语用学:定义与边界

1.1.3的定义

如前一节所述,将语用学的研究对象定义为一种纯粹的语言现象,如果这样的定义可以定义为莱文森所主张的周燕(1983: 11),对于主张语用学包括人类语言使用的学者来说,仍然是不可接受的。如果把所谓的“语言外”问题排除在语用学的研究之外,忽视语言使用者的存在将是一种巨大的牺牲。真正的语用研究应该考虑存在于社会语境中的语言使用者。不可能像莱文森的语法化观那样把语用学局限在语法化的语境中。

社会交流是通过语言进行的。然而,语言使用者不仅存在于社会中,而且在社会性的前提下交流和使用语言。用户可以使用的各种语言和策略都在社会的规范范围内。关于人们在交际中如何使用语言的语用学研究是建立在对社会前提的研究基础上的,试图建立这些社会前提如何影响人们的语言使用或有什么影响。所以定义是这样的:“语用学是对各种社会条件下人们在交际中使用语言的研究”。在完成这个定义之后,接下来的任务应该是通过理清与类似研究领域的关系,找到语用学的特点。所谓“定义”,就是设定终极目标和边界(“定义difine”的词源是de+fine,fine是拉丁语finis“end,destination”的意思,fine是复数表意边界)。“定义语用学”就是定义语言学领域中类似学科之间的关系。

遗憾的是,迄今为止提出的所有语用学的定义,包括上述定义,都无法在语用学的各个领域之间划清界限,或者说无法得到所有人的认同。大多数学者,像我上一节批评的定义(莱文森),都局限于周燕的语言导向的定义。另一方面,那些竭力采用社会语境的学者们模糊地脱离了语用学和语言学的关系。

但是,在语用学不断发展的今天,为什么要划清界限呢?只要语用学继续发展,既定的边界仍然需要重新建立。有没有可能脱离困境,设定一个实用的、动态的语用定义?

回顾过去的文献,上述观点似乎在一定程度上被采纳。这种实用主义折衷主义的最著名代表杰弗里·利奇(Geoffrey Leech)提出了互补的概念,试图解决上述困境。针对语用学与语言学最密切的子领域语义学的关系,本文提出以下观点:语义学与语用学是互补的,是两个不同的研究领域。从主观角度来说,这样的概念很容易被接受。但很难客观解释其正当性。因为这种观点的建立是建立在指责其他观点的问题或弱点之上的。

根据语义学和语用学的关系,Leech提出了三个不同的方向:1)语义学包括语用学,2)语用学包括语义学,3)语义学和语用学是独立的研究领域,是互补的。

(1)“语义主义”:引用塞尔对“言语行为”的处理作为证据。举个例子,当我做一个约定的时候,是因为动词“承诺”根据语义是存在的,所以我“做”了一个约定。还是因为从实用主义的角度来看,这本身就是一种“行为”?毫无疑问,如果我们采用前一种方法,这将像强行将“语用学”与“语义学”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名为“语用实践”的狮头羊身半身人。

(2)“语用学理论”:比较奥斯汀的方法。他认为,唯一真正的问题是话语在说话时的效果,我们可以用它来“做”和“做事”。用利奇的观点来解释奥斯汀的思想,一句话,“语言最有趣的部分应该是语用学的观点。”

(3)“互补性”:首先,为什么对于大多数语言学家来说已经培养了很长时间的奥斯汀研究仍然属于一个未知的领域。最大的原因是维护固有的安全领域,拥有特权,所以当新的想法出现时,自然会不安。一个已经在自己的职业中站稳脚跟的语法学家或语义学家希望继续他惯用的工作方式。如果有人教他们语言学的实践,他们在专业领域的诚信将处于危险之中。因此,为了不动摇这条被称为既定秩序的小船,喜欢传统方法的语言学家倾向于将语用学置于语言学矩阵之外的安静角落。语用学,安排在语言学边上,不同于语言学的其他领域,是公认的有补贴的领域,做你想要的研究。利用这种互补性来解决边界设置的问题。

第三种解决方案仍然是解决边界设置最常用的方法。例如,莱文森讨论了语义学和语用学的关系,提出了以下观点。“我们认为意义的本质似乎是一种混合和组合的理论。因此,语义学和语用学这两个相对同质的单位可以组合成一个系统的组织。(Levision 1983: 15)

1.2.2定义:构成要素、观点或功能。

1.2.2.1组件和观点?

上一节讨论的问题基本上就是如何在语言学领域切馅饼,切下的碎片(也就是构成要素)要放在整体的那个位置。这一讨论的框架是基于“构成要素主义的语言观”。乔姆斯基自早期出版以来就被广泛接受。根据他的追随者的说法,即使略有不同,但他们基本上都遵循一个原则,即语言语法最重要的部门是音位、句法和语义。这些部门对应的是不同的人类能力,比如脑损伤,可以分为不同的领域。如果说经纪人部受损导致的失语症与句法能力有关,那么韦尼克区受损则与语义能力有关。

◎构成本质主义的语言观的本质是基于人的心智是“组合”的观点,这与关联理论、认知科学或人工智能等心理学家的观点如出一辙,即人的能力是独立的、协调的。相比之下,将人类的语言活动视为“观点”的观点,则被称为“观点的语言观”。

◎什么是「观点的语言观」?

Berland和Meyer (1977: 5):“语用学不是要和其他领域划清界限,而是要从另一个角度看待语言,赋予语言特性。语用学关注社会的所有要素。

比如拉博夫(1966):从语用学的角度来看,把“杜新黑英语”当成和其他英语方言一样,是没有意义的,不能体现“社会规则”。

Verschueren(1999:7):语用学的定义是“从一般、认知、社会和文化的角度来看,语言使用是一种与语言相关的行为现象。语用学不是语言理论的新组成部分,但提供了不同的观点。

观点语言学:心理语言学、社会语言学和邻近语言学的复合领域强调全方位语用学。社会学等变量(收入、居住地、受教育程度等。)和心理学(智商,性格等。)也包含在语言社会的人的语用中。

◎宪政主义的语言观:在各自有限的领域内使用独立的方法,以明确界定的对象为研究对象。比如音韵学和音系学,永远在讨论音韵学,句子的句法对象就留给句法学者去处理。

(?Stman 1988: 28):“立宪主义”和“观点”应该共存,扩展我们认知科学的层次。“如果语义学的分析单位是意义,即词、句、节或篇或韵律,……那么语用学的分析单位就是语言的功能。”

1.2.2.2函数

◎卡尔·布勒(1934: 29):

语言功能三角形1)Ausdruck(表达或显现),2)Appell(诉求),3)Darstellung(表达与陈述)。

◎雅柯布逊(1960: 350):语言的六大功能,以上三大功能加上4)代码语言分析,5)渠道传播,6)诗意品质诗歌。

上述模式的基本前提是语言使用者在语言交际过程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从功能的角度来看,我们可以整合结构本质主义和观点的不同问题,实现* * *。

◎考察语言使用的功能,基本上是研究相互作用的语言。有两种方法:

1)会话分析的方法:尽可能准确地观察事件,事件中的参与者,他们想说什么,描述他们发言的表达方式,或者参与者在会话中选择在什么时间发言(或者沉默)。

2)表达社会交往语言面的语用(实用)方法:为了顺利进行相互行为,必须明确社会平等、偏见或阶级情感、教育、文化等基本条件。没有这些社会背景,就不可能有顺畅的交谈,如莱文森(1983:44)的“相互观察行为,基于对方行为的行动,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动者组成的相互依赖行为的连锁和连续生产”。

◎按照Goffman(1976:266-267)的说法,作用于这些场合的约束可以分为制度(语法)约束和仪式约束(功能)。前者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者在各种行为中相互系统组合和配合所需要的各种要素。后者在相互行为的持续进展中并非绝对必要,但我们可以看到维持典型相互行为的社会维度。

1.2语用学实用价值

1.3.1语用学的理论与实践

语用学的主题和功能的实用性特征是基于过去几年语言研究中未解决的问题,并提出了新的方法。近年来,语言功能行使中遇到的问题大多是从“外部”向语用学论证的。例如,从民族感情的方法论看谈话和讲话的顺序(详见第六章);哲学发展出来的辩论问题(2.3);计算机软件和设计行业处理人和计算机之间的交互。以及普通人类学民族志、心理保健或心理学、社会组织内外的形式语言、修辞学、媒介研究、教育学等提示语用学的各种问题。传统语言学中的其他问题,如生成语法,如话语的歧义,第三人称代词的指示,故事文本中的“语态”,都是研究的课题。

1.3.2语用学的实践与目标

1.3.2.1我们为什么需要语用学?

人们是如何使用语言的,又是如何运用语用学来加深对这些问题的理解的?

模棱两可:语言观与语用学

1.歧义句通常只存在于实际讲话中(天堂新闻),而不是乔姆斯基所引用的人为的歧义句。故意用模棱两可的句子和其他场合制造笑话是。

2.决定歧义句中的一个意思,要看“语境”。语境是在言语的产生和理解中起一定作用的所有要素。

◎经典静态语境:和物理世界一样,某个状态下的第一个条件完全可以决定下一个情况。(反例:p,38)也就是现在的时刻和目前已经确立的东西。纯语言描述没有动态。

◎动态语境:人们在语言使用中不断相互作用的“环境”。

1.3.2.2语用学的目标

语言学家崇尚内在性,解释方法和目的的义务不言而喻。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语言学是一门相对年轻的学科,从相邻的科学中独立出来,切割并建立自己的领域。但是,对于一门成熟的科学来说,保证其内在性并不是成熟的标志。

原因:1)固有的语言研究方法容易造成语言各方面的碎片化。2)实用语言学极度专业化的结果是超出了一般的词汇,没有对话。3)语言描述的问题

拯救濒临消失的语言,不仅仅是语言学家为了拯救语言而对其进行收集、编目和描述的过程。拯救“语言使用者”应该是一个重要的过程。从语用学的角度来看,除了现场收集和描述,更重要的是要与语言种族灭绝作斗争。

2.1语用学是语言理论的垃圾桶。

语用学常被称为语言学的垃圾桶。虽然用来装不需要的东西的垃圾桶具有负面语感,但在语用学发展的早期,这种表达方式在语用学者中获得了一定的使用和地位。

垃圾桶的概念来源于(Yehoshua bar-Hillel 1915-75)将语义学称为“句法的垃圾桶”。背景是在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语言学的思想是一门科学,像伦理学或数学一样有所有的形式推理和抽象符号。语言学的理想理念是将语言视为“alegebra”。欧洲建构主义哥本哈根学派的叶尔姆斯列夫在1943中首先提出的概念被广泛引用。

但是就像观念不能解释现实生活中的各种现状一样。

20世纪50年代中期,乔姆斯基的“生成-转换语法”理论主张句子不需要“意义”,只用句法来描述。如果不给变量赋值,句子本身就没有意义,所以很容易设计一个测试代数程序来证明它。乔姆斯基早期的句法是完全分离语义的语法成分。

彩青的想法睡得怒不可遏。–符合句法,把意义的问题留给语义(Chomsky1957)。

◎语言学的理论子句定律延伸到语义学:乔姆斯基提出垃圾处理法,句子中的选词组合必须符合选择特征的句法特征结构。

语义学关注的是抽象的科学,一个句子在什么条件和条件下是“真”还是“假”。但是,无论整句为真还是为假,句子的某一部分仍然为真,即“前提预设”无法用经典语义学解释。因此,另一个垃圾桶是必要的。

胖子后悔他必须付给贝西赡养费。

胖子并不后悔他必须付给贝西赡养费。–错误

“前提”:不管胖子是谁,前提是要付赡养费。

◎与语言哲学家不同,语用学者对抽象句子的真值或真值,即公理化的价值不感兴趣。重点是人为什么说,说了什么。如果不能确定对方语言使用的动机,就无法理解言语的真假。(比如1.3.2.1与一位困惑的语言学家的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