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侵权logo
侵犯商标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的商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定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引起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时,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从重处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说明供货者。
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金额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商标侵权的抗辩事由有哪些?
实践中,被商标权人起诉侵权后,如有下列情形,可以作为抗辩理由:
(一)、正当防卫的运用
1.注册商标专用权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该注册商标所包含的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明该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征的地名。
2.立体标记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商品本身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所需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
3.在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之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了与该商标注册人相同或者近似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的区别标记。
(2)无偿侵权抗辩
1,注册商标不使用抗辩。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该注册商标在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遭受其他损失的,被诉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合法来源辩护
销售自己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供货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侵犯商标权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罚,一般是没收侵权工具和商品,没收违法所得,并根据侵权行为处以相应的罚款。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