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验证有什么规则?

公司名称登记应当符合公司名称登记的规定,即公司名称不得有损国家和社会利益;可能会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汉字,可以使用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企业使用外文名称的,其外文名称应当与中文名称一致,并向登记主管机关申报登记。

第九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一)有损国家和社会利益的;

(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三)外国(地区)和国际组织名称;

(四)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团体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和军队编号;

(五)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和数字;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扩展数据:

第十三条下列企业可以申请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国”或者“国际”字样:

(1)国家公司;

(二)国务院或其授权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三)国务院或其授权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百度百科-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