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科研人员水平如何?

科技人员

1990年,美国有95万专门从事研发的科技人员,居世界第一。那一年,美国每万人口中有39名研究人员,每万劳动力中有76名研究人员。与1980相比,我国科研人员总数增长了46%。

科技人员分布

1990年,7%的美国研究人员在联邦政府机构工作,76%在工业企业工作,14%在高等院校工作,3%在其他非营利组织工作。与1980相比,我国各部门科研人员占比仅提高了4个百分点,政府机关降低了2个百分点,高校和其他非营利组织降低了1个百分点。

科技人员培训

美国科技人员主要由大学培养。1992年,美国共有238所主要大学,其中排名前35的大学培养了博士,占当年美国博士授予总数的43.45%。1992年培养博士排名前10的大学有: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密歇根大学安娜堡分校、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俄亥俄州立大学、明尼苏达双城大学、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斯坦福大学和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每所学校授予的博士学位数量在560到796之间。这10的大学,除了斯坦福,都是州立大学。

1991—1992学年,美国40个日历年共授予9个博士学位,其中理工科、医学、农业博士22689个,占55.8%;硕士352838人,其中理工科、医学、农业硕士97575人,占27.7%;此外,还授予了27,965个各种医学的高级专业学位。本学年理工类、医学类、农业类博士学位数量最多的学科为:5499(不含建筑学等。),物理科学(包括物理、化学、天文等)4391。),生命科学4243,医药卫生161,农业与自然资源1265438。授予硕士学位最多的是:工科25977,医学生23065,计算机与信息科学(不含通信等。)9530,物理科学5374,生命科学4785。

1992在美国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的人的年龄中位数,物理科学30.7岁,生命科学32.7岁,工程31.5岁;从获得学士学位到获得博士学位的中位数年限分别为8.1年、9.4年和8.7年;注册研究生的中位数年限分别为6.5年、6.7年和6.2年;博士学历和本科学历的比例分别为68.4%、53.5%和865,438+0.8%。女性比例分别为‘19.7%、39.3%、9.3%;美国公民的比例分别为54.2%、65.7%和38.7%。从毕业后的就业意向来看,工科博士的首选是工商,其次是学校;生命科学博士的首选是学校,其次是工商;物理科学中持有这两种选择的人大致相当。约56%的博士就业后主要从事研发工作。

通过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美国政府每年资助3000多名博士生、1000名硕士生和10000多名重大青年研究人员。从1984开始,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还设立了“总统青年科技奖”,奖励优秀的青年研究人员,每年200个奖项,每个获奖者可以在五年内获得654.38+万美元的奖金。这些措施对美国培养优秀的科技人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科技基金

1993年,美国科研总支出达1608亿美元,超过日、德、法、英四国总和。目前美国科研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约为2.8%。在过去的10年中,美国的科研经费增长率(以定值美元计)约为5%,超过了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率。

科技经费来源

美国1993科研经费中,43%来自联邦政府,51%来自工业企业,6%来自其他来源。与1983相比,工业企业多提供了3%的科研经费,其他多提供了2%,联邦政府减少了5%。但联邦政府仍然是美国科技资金最重要的来源之一。即使扣除国防科研支出,政府仍承担国家科研支出的25%,远高于日本和德国。特别是基础研究经费,在美国主要由联邦政府提供。

美国工业企业33%的科研经费来自联邦政府(享受近一半的联邦科研经费);非营利性研究机构的资金62%来自联邦政府,14%来自工业企业,其余34%来自自身;就高校而言,除去设在高校的联邦资助的研发中心,1993年的科研经费总额达206亿美元,其中联邦政府提供55.5%(即高校使用了当年联邦政府科研经费总额的1.6%),州政府提供7.9%,工商企业提供7.3%,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9。7%,自身提供19.6%。相比1983,美国高校来自联邦政府的科研经费相对较少,而来自州政府、工业企业、各行各业以及自身的科研经费相对较多。1992年,获得联邦政府科研经费最多的10所高等院校分别是约翰霍普金斯大学(5.34亿)和麻省理工学院(2。5亿)、斯坦福大学(2.47亿)、华盛顿大学(2.45亿)、密歇根大学(2654.38+0亿)、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2.03亿)、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2.02亿)、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654.38+95万)、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上述学校占联邦高等院校科研经费总额的22.72%。据美国排名前20的大学统计,他们的科研经费有665,438+0%来自联邦政府,占联邦对他们资助总额的82%。

科技经费的分配

在美国,11%被联邦研究机构使用,72%被工业企业使用,13%被高校使用,4%被其他非营利组织使用。与1983中的1983相比,各部门在国家科研经费分配中的相对比例,大学和其他非营利组织各增加了1个百分点,而联邦政府机构和企业各减少了L个百分点。

美国研发经费分布分三个阶段,基础研究占16%,应用研究占25%,开发研究占59%。1993与1983年相比,基础研究提高了3个百分点,应用研究提高了2个百分点,发展研究降低了5个百分点。就部门而言,三个阶段的经费分配在政府科研机构中分别占20%、28%和52%左右;在工业企业中,分别为5%、20%和75%;在高等院校,分别为66%、26%和8%;在其他非营利组织中,分别为37%、29%和34%。值得注意的是,高校承担了我国一半以上的基础研究任务;工业企业既是开发和应用研究的主体,也是基础研究的主力军,地位仅次于高等院校。

1993按学科划分,美国联邦政府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经费的40.64%用于生命科学(包括生物科学、医学、农业科学、环境生物学等。)和21.27%为工科(含冶金、材料、化工、机械、土木、航空等学科)。17.17%用于物理科学(包括物理学、化学、天文学等。),环境科学(包括地质学、大气、海洋学等)8.97%。),计算机科学和数学4.35%,其他科学(包括心理科学等)7.60%。).联邦政府对大学的研究经费52.83%用于生命科学,9.86%用于物理科学,5.96%用于环境科学,5.36%用于工程科学,2.31%用于计算机科学和数学,23.67%用于其他科学(包括国防研究)。

美国政府提出的联邦科研预算65,438+0,996只比65,438+0,995高2.4%,但各个研究和部门分配的经费呈现不同的趋势,基础研究增加3。2%的经费,应用研究增加不到L%,发展研究减少近1%。国家科学基金会主要支持大学的科学研究。1996年,国家卫生与健康研究所的科研预算为118亿美元。比如%也用于支持高等院校等机构的生物医学研究。

科研管理系统

联邦政府在科技领域的最高决策权在于总统。克林顿总统在内阁中成立了以他本人为首的部级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以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总统办公室内设总统科技顾问委员会和科技政策办公室,为总统处理相关科技事务提供建议。总统首席科技顾问相当于总统助理。他是白宫的专职成员,总统科技顾问委员会主任和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主任。他直接向总统报告,并参与国家经济会议和国家安全会议的最高决策。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等联邦机构也参与制定国家科技政策和计划。

除了上述机构之外,还有许多非官方机构在制定和执行科技政策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咨询作用。其中包括:美国国家科学院、美国国家工程院、美国国家医学科学院、美国科学促进会、各种科技协会;美国大学协会,全国州立大学和赠地学院协会,以及一些主要的大学、高科技公司和组织,如电子工业协会、国防工业协会、化学制造商协会等。他们通过各种渠道为总统和联邦政府提供广泛的科技咨询服务。美国国家科学院具有双重职能,既是学术荣誉机构,也是联邦政府的科学咨询机构。目前约有1500名院士,23个专业系。国家研究委员会是其领导机构;它由17名董事组成,由总裁提名和任命。国家工程院(院士65438人以上+0.500人)和国家医学科学院(院士700人以上)性质和国家科学院差不多。

美国国会在国家科技发展中的作用也很重要。政府的科技立法草案、重要科技机构的设立、重要科技官员的任命以及科技预算都需要经过参众两院的审议和批准。目前,众议院有一个科学、空间和技术委员会,而参议院没有商业、科学和交通委员会。

科研机构体系

美国的研发工作是在四大研究机构中独立进行的:联邦政府实验室、私人工业公司、大学和其他非营利机构。通过研究合同、采购合同等政策,联邦政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府之外的科研机构,使国家科技工作成为一个整体。除了联邦政府,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各州政府为了发展本国经济,也开始关心和参与本国重大科技项目的管理,但一般不直接设立研究机构。

联邦政府研究所

美国联邦政府共有13个部门和50多个独立职能部门,其中约有17个部门或独立职能部门与科学技术密切相关。在这17个部门中,有6个是关系最密切的。美国联邦政府1996的科研预算总额为720亿美元,其中国防部占54%,卫生和公共事务部占14%,国家航空航天局占12%,能源部占10%,国家科学基金会占3%,农业部占2%。以上六个部门加起来占了当年联邦政府科技预算的95%。

据不完全统计,隶属于联邦政府各部门的研究单位有750多个。其中,国防部所属陆海空三军设立了108个研究实验机构,卫生公安部国家卫生研究所设立了20个研究所或研究中心,国家航空航天局设立了9个研究中心,农业部设立了146个国内外实验研究机构,商务部设立了国家标准局, 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专利商标局、国家技术信息服务中心和国家通信和信息管理局。

在联邦政府的实验室里有一个名为“联邦资助的研究与发展中心”的机构。这些机构的资金全部来自联邦政府的相关部门,如能源部(该部有53个这样的机构)、国防部、国家航空航天局和国家科学基金会。这些研究机构的人员都是政府雇员。然而,这些机构的管理由政府承包给高等院校、私营工业企业或非营利组织。这些研究机构一般规模较大,资金雄厚,主要从事高风险、长周期的研发。

事实上,联邦政府的科研经费只有三分之一分配给自己的研究单位(其中四分之一以上分配给联邦资助的研发中心),另外三分之二以不同的形式分配给政府以外的研究单位,主要是以研究合同和研究拨款的形式。以1993为例,联邦政府当年的科研支出为698亿美元,其中23.86%由联邦内部机构支出,如果加上所有联邦资助的研发中心(9.41%),则为33.27%;工业企业支出44.73%,如果加上工业企业管理的联邦资助研发中心(3.07%),则为47.8%;高校支出16.86%,如果加上高校管理的联邦资助研发中心(5.31%),则为22.17%;其他非营利组织支出4.24%,如果加上非营利组织管理的联邦资助研发中心(l.03%%),则为5.27%;另外,州和地方政府支出0.41%,国外支出0.48%。

据不完全统计,美国私营工业企业目前拥有约2万个不同规模的实验室。他们的研发活动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联邦政府通过研究合同或采购合同委托的研究。这类研发工作约占工业企业研发的三分之一,主要集中在少数工业领域,且集中在大公司。第二类是工业企业自己投资的研究,范围很广,主要集中在化工、医药、电子、工业仪器、科学仪器等领域。一般来说,美国工业企业的研发活动集中在高科技产业。比如过去几年,美国整个制造业的研发支出比例平均只有3.7%,而航空航天业高达18.3%,通信业也是11.5%。

大型工业企业在美国工业研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100家最大公司的研究经费占全国工业研究经费的75%。从业人员1000人以上的工业企业,约占全国工业科研经费的80%。工业公司的基础研究更集中在少数大公司。10大公司的基础研究约占全国工业基础研究的一半。

大的工业公司大多都有中心实验室或研发部门,科研经费雄厚,科研设备完善,科技人员众多。比如IBM在纽约州有一个中心实验室,有3000多名研究人员,其中4人获得过诺贝尔奖。1992年,公司研发经费达到66。44亿美元,占其销售额的65,438+00%。有些公司有相对独立的研究机构。例如,贝尔实验室是隶属于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公司的独立研究机构,在1.992年的研发经费高达31.1.4亿美元。它被誉为美国的“发明工厂”,获得了2万多项专利,发明了晶体管、激光器、太阳能电池、第一颗通信卫星,创立了射电天文学。该实验室目前有2万多名工作人员,其中7人获得过诺贝尔奖。非常重视基础研究,基础研究约占总研发经费的10%。除上述两家公司外,以下公司也以1992的科研经费在美国名列前茅:杜邦公司(19亿美元)、数字设备公司(1754亿美元)、惠普公司(162亿美元)、海斯曼柯达公司(1587万美元)。联合技术(165438+4亿),默克(1112亿),施贵宝(9.93亿)。

过去由于反垄断法的限制,美国大企业很难合作研究。为了提升工业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美国国会在1984年通过了《国家合作研究法案》,为企业间的合作研究扫清了道路。到1987,在美国司法部注册的联合研究公司已经超过360家。如半导体研究公司由IBM、英特尔公司、美国无线电公司等35家公司组成。

除了大公司的技术创新,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近年来也备受关注。美国每年大约有60,000家小型技术企业成立。据统计,小企业每年获得60%的专利授权,人均技术成果是大企业的2.6倍。在一定程度上,小企业在技术创新和技术扩散方面比大企业更有活力。

高等院校中的研究机构

1992 * *美国有3638所高校,但研究工作主要集中在125研究型大学,其中排名前40的大学的研究经费占全国高校研究经费的52%,排名前10的大学有全国高校:20%的研究经费。分别是约翰霍普金斯大学(7.36亿美元)、密歇根大学(3.93亿美元)、斯坦福大学(3.68亿美元)、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3.53亿美元)、麻省理工学院(3.24亿美元)、明尼苏达大学(365,438+07万美元)和华盛顿大学(365,438美元)。

科研在美国高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研究支出占美国高校总支出的比例在1930年仅为3.55%,在1940年增加到4.04%,在1960年增加到10%,达到18%和65438。

美国大学的研究机构大致可以分为四类:①各系有6000多个教学和研究相结合的实验室;②美国大约有5000家左右的独立研究所,有很多专职研究人员;(3)政府在大学设立的各种研究中心;(4)产学合作研究机构。美国高校目前有19个联邦资助的研发中心,其中能源部数量最多,占研究经费的75%左右。再比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由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组织和资助,由大学或大学集团管理。每个中心在五年内可以从政府获得65,438+0,000-65,438+0.5万美元,并鼓励工业界向这些研究中心提供财政支持。1985开始建设,1990已建成25座。后来,联邦政府决定在工程研究中心的基础上,在大学设立更多的跨学科科技中心,并鼓励大学和工业公司在双方急需的研究领域进行合作。这类中心也有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的部分资助,已建成超过65,438+000个中心。自1985以来,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已拨款超过2亿美元,在大学建立了5个超级计算机中心。例如,加州大学的超级计算机中心由19所大学组成的大学集团管理。从1973开始,国家科学基金会在高校实施“大学-产业合作研究中心计划”。目前,在国家科学基金会、州政府和工业界的资助下,已经在大学里建立了45个这样的中心。

其他非营利研究机构

这类机构既不隶属于政府部门,也不设在高校内或隶属于高校管辖,也不像工业企业那样以盈利为目的。这里主要指的是各种私人非营利性的研究所或公司、博物馆、动物园、植物园、医院、一些社团和私人基金会。据不完全统计,美国目前有200多个非营利研究机构,年预算超过200万美元,其中一些机构的年预算接近1亿美元。比较著名的有:国际斯坦福研究所、德拉皮尔实验室、巴特尔研究所、兰德公司、麻省理工公司、麻省总医院等。这类研究机构虽然数量不多,但对美国的科技发展影响很大,是其他三类研究机构的有益补充。

科技政策

长期以来,美国政府将科学技术视为实现和维持美国经济增长和未来经济繁荣的关键因素。联邦政府年度预算中研发经费的比例长期保持在6%左右。目前,提高美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已成为国民关注的中心。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经济发展越来越依赖科技创新。从本质上说,经济竞争力问题归结为科学技术领域的竞赛。

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政府的科技政策要点如下:①国防研究是政府研发的主要支柱。近年来,随着冷战的结束,国防研发经费在美国政府科研经费中的比重不断下降,从1988年的67%下降到1991年的60%。美国国防相关行业雇用的科学家和工程师比例也分别从1987下降到16%和11%到13%和8%。但是,加强军事实力,研发先进武器装备,一直是美国政府在研发领域的首要任务。②大力加强基础研究。基础研究经费在政府民间研发经费中的比例现已扩大到40%。1995年,费米实验室发现顶夸克,这是基础研究领域最新的重要成果。为了找到这个稍纵即逝的顶夸克,美国政府组织了440名杰出的科学家协作攻关。③扩大对大学教学和科研的投入。(4)加强对新技术企业的风险投资。美国有600家风险投资公司,风险资本总额超过240亿美元,支持3000家新技术企业。⑤调动行业研发积极性。⑥促进政府实验室、工业企业和大学之间的合作。⑦积极推进科研成果商品化。1980年,国会通过了《史蒂文森·怀尔德勒法案》,规定将技术转移到工业和商业化是联邦政府实验室的任务,总经费的0.5%用于此目的。1986年,国会通过了《联邦技术转移法》,允许私人公司或个人享有政府资助研究产生的专利权,并依法成立了联邦实验室技术转移小组。(8)扩大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在国际科技合作中,美国政府特别强调维护美国的利益,特别是保护其知识产权。国务院设立了海洋、国际环境和科学局,主管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