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类型有哪些?
小康为你解答:
著作权法第三条的规定,即本法所说的作品,包括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以下列形式创建: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作品;
(四)艺术和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纸、产品设计图纸、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商标法》第八条,即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相区别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立体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都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从法律法规的比较来看,图形商标既属于商标的保护范畴,也属于著作权法的艺术作品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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