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销和转让需要多长时间?
从目前商标转让的审查时间来看,如果同时提交经过公证的商标转让申请或商标转让协议,商标局会在6个月左右的时间内核准商标转让,并出具《商标转让核准书》。如果提交时未提交上述公证材料,可出具补正,批准过户时间相应延长,约为8-12个月。商标局收到撤回商标转让申请后,经审查同意后认为可以撤回的,书面通知申请人确认撤回意向。转让人和受让人确认撤回的,商标局不予核准转让申请。商标的转让人或受让人未确认撤回意向的,商标局将继续按正常工作程序对转让申请进行审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仍未办理的,可以延长六个月。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最后一次有效期满的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应当注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对续展的注册商标予以公告。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并转让。对容易引起混淆或者产生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注册商标转让经核准后,应当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