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国外向国内人申请委托书需要什么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 *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可以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侨居国外的中国人* *和中国公民送交或委托的委托书,必须经中国人* *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国人民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使领馆认证,再由中国人民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由当地爱国侨团认证。
扩展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公证认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寄交或者委托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国签订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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